【必備】勞動合同集合六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勞動合同 篇1
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
注:簽訂本勞動合同必須用鋼筆書寫,不得使用園珠筆。
使用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類型: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周工作
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周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xxx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原退休單位或下崗單位:__________
退休證號或下崗證書號:__________
外來人員就業登記卡號: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合同所列各項條款,違約者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第一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_______同志(簡稱乙方)為_______部門計劃外用工。聘用時間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試用期_______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 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在_______部門、_______崗位為計劃外用工。其崗位工作職責和要求: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權益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國家有關法規、法律,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依據國家有關政策對乙方實施獎勵或處罰;
3.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
4.保護乙方合法權益,按照有關規定,甲方按月支付人民
幣 元(含單位承擔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經費來源甲方或甲方所屬用工部門。
①以出勤天數計發聘用期間月酬金,病假期間不支付酬金,由聘用單位負責考核,并于次月1日將上月考勤報人事處,計財處每月 5 日(節假日順延)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聘用酬金。
②聘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可實行月酬金與獎金相結合,獎金根據對乙方的用工考核情況由用工單位發放。
5.乙方在聘用期內發生的醫療費用自理。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因突發病導致死亡,甲方給予乙方一次性撫恤金,一次性撫恤金為月酬金乘以10個月。(聘用的離退休職工或有下崗生活費的人員除外)。
(二)乙方權益和義務:
1.遵守甲方規定,服從甲方管理,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工作任務);
2.享受甲方根據乙方自身條件和崗位情況支付的'工作報酬;
3.勞動合同期滿,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按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同意可繼續簽訂計劃外用工聘用合同。
第四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1.乙方在聘用期間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或不能勝任所聘用的崗位要求;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甲方的管理制度;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不履行聘用崗位合同規定的義務;
5.患病醫療終結后且不能繼續從事聘用崗位工作;
6.聘用合同簽訂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以致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又不能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第五條 任何一方解除協議,必須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方可解除合同。
第六條 擔保人推薦聘用人員的承諾:
1.聘用人員必須遵紀守法,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崗位工作職責,愛護學校的公共設施和財產。
2.在工作中如出現由本原因給學校造成財產損害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及財產的賠償,擔保人同時承擔財產的賠償。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聘用單位、人事處),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擔保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備注:1.本人愿意參加社會統籌,交納養老保險。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本人不愿意參加社會統籌,養老保險費要求發給本人。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計劃外用工工資標準
為規范計劃外用工的管理,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各單位所聘用的計劃外用工在完成合同中所規定的工作任務前提下,經用工單位考核合格,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技工
①對部分必須持有上崗證特殊崗位技術如:鍋爐工、電工(內線、外線),及木工、水工工資標準:初級工600元、中級工700元、高級工800元;
②其他技術工種工資標準:初級工600元、中級工650元、高級工700元;
二、普工
工資300---550元/月(由用人單位根據各崗位工作量確定具體金額,其中含獎勵工資):
①清掃、值班,根據用工崗位情況工資標準在300---350元/月;
②清掃兼值班,根據用工崗位情況工資標準在300---400元/月;
③部分熟練性工種,根據用工崗位情況工資標準在350-550。
三、校衛隊人員,按人均標準工資400元核算,根據用工崗位情況,單位對聘用人員可在300---500元/月(含獎勵工資)之間發放。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電話:
注冊代碼: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 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 固定期限,自_ _年_ _月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共 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_ _年_ _月_ _日起至_ _年_ _月_ _日止,共_ _個月。
(三)乙方應在_ _年_ _月_ _日前到崗。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7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 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時間為 個月,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為 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核情況核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為 元/月,設計部和市場部簽單設計提成為 %。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按甲方的有關制度為準。
3、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三)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單位)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五)其他待遇:每月工作餐補150-200元不等。
第七條 合同變更、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位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第八條 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6)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7)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8)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兩份,共5頁,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建安小學(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同意雇用 (簡稱乙方)做臨時工,從事廚房烹調工作;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協議如下:
一,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福利待遇:
1,待遇:經雙方協商以每月 天計算,按 元/月發給。工作不足 天的,按實際天數平均計算(除去每周應得的假期天數)。
2,勞保用品,根據所從事的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因工傷致殘,死亡的,其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辦理。
4,甲方負責乙方的社會保險費計入乙方所得的報酬中。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給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乙方按時獲得勞動報酬。
2,合同期內,甲方為乙方購買校內意外保險,乙方一旦在校內發生意外事故,由保險公司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只協助乙方辦理相關工作。
3,合同期內,乙方在校外發生事故,后果自負。
4,乙方應嚴格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及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尊重領導,尊敬全體老師,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要堅持鍛煉身體,確保有健康的體魄開展工作。要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
5,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1)經查明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學校規章制度的;(4)無理取鬧,打架斗毆的;(5)不履行合同,不按質量,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累計曠工超過3天/月或缺勤累計超過60天/任期內的;(6)學校因事業發展的需要進行編制壓縮或用人單位因工作任務發生改變,確需裁減人員的.;(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損害的;(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1)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三條第5項各款的;(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辭工:(1)甲方不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2)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8,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9,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通知對方,并將書面報告送教導處核準,由教導處總務負責人會同學校校長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對符合第三條第5項第(1),(3),(4),(5),(7),(8)款規定的,用人單位有權即時解聘臨時工。
10,勞動合同期滿,合同即自然終止。需繼續聘用者,由本人申請,經教導處同意后報學校校長審批,并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11,符合第三條第5項第6款情況,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2,任何一方擅自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對方經濟責任。并賠償三個月工資額。
四,合同期滿,如工作需要,經雙方同意可續訂合同,如工作不需要,甲方與乙方無任何關系。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合同從簽訂之日起即生效,雙方均應遵守執行。
六,其它補充條款。
1, 甲方提供乙方住宿,只提供教師上班期間的午飯,其他自負。
2, 甲方提供乙方沖洗熱水器,免乙方水電費,燃氣費自負。
3, 乙方在學校無特殊情況下,按教師回校上班日期上班(一般是五天制)。
甲方總務負責人簽章: 乙方簽章:
學校蓋章
學校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勞 動 合 同 書
甲 方(聘用單位):
乙 方(受聘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聘用合同書并保證嚴格履行。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學歷、職稱、能力,聘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
第三條 聘用期間若乙方不能勝任現在的工作崗位,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乙方工作量為每周5個工作日。甲方安排乙方執行課時及坐班工作制。乙方應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按質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一、工作條件與勞動保護
第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教學用品,建立健全有關教學管理制度,確保乙方教學工作的正常安全進行。
二、工作報酬
第六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基本工資為 元/月。 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并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每月工資報酬。
三、工作紀律、獎勵與懲處
第七條 甲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并負責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核。
第八條 乙方應當認真履行法定義務,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維護甲方聲譽;愛護甲方財產;按甲方的要求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園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扣發工資,直至解除本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
(一)私自扣留、挪用或者侵占甲方公款或者財物的;
(二)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三)因乙方工作責任心不強或者缺乏必要的安全保健意識,給甲方造成損失或者給甲方幼兒造成損害的;
(四)乙方因違反工作紀律或財務制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其他違反甲方單位規章制度,情節嚴重,使甲方單位利益受損的。
第九條 乙方在教育教學、培養人才、科學研究、教學改革、學校建設、社會服務等方面成績優異的,甲方予以表彰、獎勵。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二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隨時解除合同:
(一)有違法的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達到解聘條件的;
(四)簽訂合同時采取欺騙手段隱瞞個人重要事項的;
(五)故意不履行崗位職責,給幼兒園工作造成重大損害的。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乙方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乙方仍不能勝任教育教學或教育教學輔助服務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四條 甲方符合裁員條件裁減人員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在聘用期間因公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甲方不得解聘: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一)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工作的。
五、其他
第十七條 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第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若雙方協商不成,可以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代簽、涂改無效。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基本情況
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基本情況
勞動者姓名: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系。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
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_____元/月。試用期滿后,甲方以下列第 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工資為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3、其他形式 、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_____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第九條 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第十條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
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 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三條 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第十四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五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擅自停工等違紀行為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五)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七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_________日(不超過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 商業秘密保護:
第二十條競業限制:
第二十一條 服務期: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及_________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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