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土地的協議書4篇
現如今,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我們該怎么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土地的協議書4篇,歡迎大家分享。
土地的協議書 篇1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所有的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總則
甲方確認其已根據法律規定的程序取得相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并同意將該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有償方式受讓該土地使用權及該用地上的投資。
第二條 土地使用權基本情況
1、甲方所有土地位于;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該宅基地面積 平方米,建筑面積 平方米。(見附件一:宅基地使用證復印件)
2、該宅基地的地上附著物有
第三條 土地的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該用地上附著物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該用地上附著物的投資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
第四條 轉讓期限
1、甲方愿將本協議約定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永久轉讓給乙方使用。
2、在轉讓期限內,甲方不得對該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提出任何權利主張。
第五條 轉讓方式
1、 甲乙雙方商定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土地使用權證記載的土地面積為 m2為計價面積,乙方以甲方土地面積交換商品房一套面積 m2,甲方交換商品房位置由乙方決定。乙方愿意以上述方式取得該宅基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的所有權。
2、上述轉讓價格包含甲方取得土地使用權與該地上的所有投資所已付和應付的一切款項、費用;
第六條 支付方式
1、乙方建設完工后,按本合同第五條轉讓方式于甲方兌現。
2、甲方在交付宅基地及地上附著物于乙方的同時,將該宅基地使用權證及地上附著物產權證書的原件全部交予乙方。
第七條 轉讓協議的`法律效力
l、甲方轉讓了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后,該土地使用權轉協議及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轉讓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權及該用地上的投資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債務、責任,由其自行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第六條,按期收取轉讓費用。
2、甲方將宅基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轉讓給乙方后,甲方及其繼承人不得再對該宅基地及地上附著物行使任何權利。
3、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與本協議所涉及土地的相關手續。
4、甲方放棄該土地及地上附著物變更、轉讓、出租、征收與拆遷所產生的全部補償與收益。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取得土地的補償與收益,費用由乙方承擔,所得利益歸乙方所有。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不承擔甲方以該轉讓土地擔保、抵押、質押、轉讓、繼承所產生的任何債權債務。
2、在土地使用權轉讓后,乙方有權拆除、處分該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地上附著物,并且根據乙方意愿建造新建筑物及附屬設施。
3、乙方享受未來該土地及地上附著物變更、轉讓、出租、征收與拆遷所產生的全部補償與收益。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取得土地的補償與收益,費用由乙方承擔,所得利益歸乙方所有。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后,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五日的,視為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返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并賠償轉讓款兩倍的違約金,如果造成乙方其他經濟損失,還須賠償因違約造成乙方的一切損失。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主張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為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l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導致將來乙方無法行使或消滅土地權利及地上附著物的權利時,須按土地及地上附著物市場價值的兩倍賠償給乙方,如乙方已經投資建造建筑物或地上附著物的,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還須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在簽訂合同后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的,遲延一日應賠償轉讓價款的2%,如延遲一個月未支付的,甲方可解除協議。
2、出現上述情況造成本協議終止,乙方需將從甲方處取得的有關土地使用權的資料原件以及后續取得的文件資料無償移交回甲方。
第十一條 協議的變更
1、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使得本協議部分條款無效。本協議中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的,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雙方當事人仍應按照協議的約定誠信地履行。
2、本協議非因雙方當事人的原因不能履行的,各方協商一致解除協議,協議解除后,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所付款項。如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還須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的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三條 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若本協議與補充協議前后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五條 其他事項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年____月____日
協議簽訂地:股權轉讓協議書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個人股權轉讓協議書
土地的協議書 篇2
出借方(以下簡稱甲方):
借用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土地閑置,自愿將土地出借給乙方使用,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出借土地的位置和用途:出借土地位于**市**鎮***,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畝。土地借給乙方用于**********的`用地。
二、出借期限為**年,即自20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給予甲方人民幣_______元作為補償,該款的支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協議簽定同時甲方將土地交付給乙方使用,()在出借期限內乙 方有權自行使用該土地,包括但不限于搭蓋建物等地上附屬物,但不得用于從事非法活動。
四、土地平整及建筑物報批等有關事項由乙方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五、出借期限內,若甲方及乙方確因重大事項需要提前解除本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可提前解除。
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約定內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終止解除合同。若有違約,應依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全部經濟損失。
七、本協議自乙方簽定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甲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確保:其已合法擁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并同意將本合同約定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確認:自愿以有償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土地位于________,出讓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
第四條 土地費按每畝,總額為 大寫_日前將出讓土地交付給乙方。土地費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
第六條 雙方均應按照誠信原則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應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對方實際發生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七條 如若該合同涉及土地發生歸屬性糾紛,一切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執___份,公證人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公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的協議書 篇4
為改善農村居住環境和生產生活條件,促進城鄉統籌發展,增加耕地面積,確保糧食安全,由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共同討論,簽訂如下協議:
(一) 已復墾的宅基地全部交由原宅基地持有人承包,承包人所承包的宅基地享有與其他承包耕地同等權利和義務。
(二) 承包人只能將該承包地用于種植業,不得擅改耕地用途。
(三) 承包人可將該承包地依法流轉,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已復墾的耕地上建窯、挖沙、取土、建墳、堆放廢棄物等破壞耕地的行為。
(四) 承包人不得荒棄和閑置土地,否則,有關部門將依法對其征收耕地荒蕪費。
(五) 本協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法》制定,承包戶的`權利和義務受該法保護和約束,如有爭議,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進行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未果的,通過司法途徑解決。
(六)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耕地承包戶、村民委員會、鎮人民
政府和鎮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領導小組各一份。
發包方:
承包方:
監督方:
年 月 日
【土地的協議書】相關文章:
土地的協議書06-10
土地的協議書01-31
土地的協議書11-10
土地協議書10-31
土地協議書07-03
土地流轉的協議書06-26
租用土地協議書04-30
土地合作的協議書06-12
承包土地的協議書12-05
土地調換協議書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