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孩子協議書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協議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收養孩子協議書,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收養孩子協議書1
甲方(收養人):___(姓名、住址)
乙方(送養人):___(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收養___(被收養人姓名)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被收養人的基本情況
(寫明:被收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健康狀況、現住址)
第二條 收養人___是__單位的__(職務),現年__歲(已婚的,收養人為雙方),住在_市_區(縣)__街__號。
第三條 收養人___的基本情況(寫清楚收養人的健康、財產等收養法規定的條件)符合收養的條件。
第四條 送養人的基本情況(寫明送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為什么要送養的理由)。
第五條 收養人___保證在收養關系存續,盡扶養被收養人之義務。
第六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_日內,到__民政局辦理收養登記手續。
本收養協議自___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簽字、蓋章)
____年_月_日 ____年_月_日
說明
收養協議是指收養人與送養人之間達成的有關收養被收養人的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收養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根據《收養法》的規定,收養是確立擬制血親關系的重要途徑。因此,收養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收養不得違背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以充分維護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收養法》第4條規定,被收養人的條件是:下列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①喪失父母的孤兒;②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③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的子女。
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①無子女;②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③年滿三十五周歲。
送養人的條件是:①孤兒的;②社會福利機構;③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子女的生父母;④生父母送養子女,須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⑤送養人不得以送養子女為理由違反計劃生育的規定再生育子女。
簽訂收養協議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收養協議由收養人和送養人雙方簽訂。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須雙方自愿。收養年滿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征得被收養人的同意。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該未成年人的監護人不得將其送養,但父母對該未成年人有嚴重危害可能的除外。監護人送養未成年孤兒的,須征得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同意送養、監護人不愿意繼續履行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變更監護人。繼父或者繼母經繼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養繼子女(見《收養法》第14條)。無配偶的男性收養女性的,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年齡應當相差40周歲以上,但如果收養人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除外。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還可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的限制。
(2)登記與公證。這不是收養的必須程序。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以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的,應當向民政部門登記。收養應當由收養人、送養人依照《收養法》規定的收養、送養條件訂立書面協議,并可以辦理收養公證;收養人或者送養人要求辦理收養公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3)孤兒或者生父母無力撫養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親屬、朋友撫養。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養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優先撫養的權利。收養人、送養人要求保守收養秘密的,其他人應當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收養孩子協議書 收養人:_________、__________ 被收養人:_________ 送養人:_________、__________ 收養人_________、__________與被收養人_________間為收養子女事宜訂立契約如下: 第一條 _________,茲愿收養_________為養子女。 第二條 收養人_________、___________是夫妻關系,現在京山縣第二人民醫院工作,住湖北省荊門市京山縣第二人民醫院。 收養人健康狀況:良好。 收養人財產狀況:一般。 第三條被收養人_________男,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湖北省荊門市京山縣宋河鎮人,愿被_________、__________收養。 第四條 被收養人的法定代理人_________同意_________被收養。 第五條送養人_________、__________系夫妻關系,住湖北省荊門市京山縣宋河鎮_________街________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將_________送養。 第六條 被收養人自本收養契約書生效之日起,改從收養人姓_________仍名_________。 第七條 收養人與被收養人間,有互負撫養的`義務。 第八條 收養人對被收養人,有管教培育的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 自覺遵守協議規定,不得返悔。 收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送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被收養人(簽字):____________ 見 證 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收養人): 江義之妻。 乙方(送養人):劉亞軍,男,身份證號: 系劉江生父; 江芳,女,身份證號:系劉江生母。 甲乙雙方就收養被收養人劉江一事,本著有利于被收養人的撫養、成長原則,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遵循平等自愿,并不得違背社會公德的前提下,經過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被收養人的基本情況:劉江,男, 年出生,現年 歲,就讀于匯文中學;收養一事已征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第二條 收養人江義與送養人江芳是同胞兄妹關系,家信在六安市金安區雙河鎮西街,夫婦均身體健康,有固定收入,生活穩定,符合收養的條件。 第三條 送養人劉亞軍、江芳于20__年離婚,被收養人劉江歸女方江芳撫養,收養事宜已征得男方劉亞軍同意。 第四條 甲方保證在收養關系確定以后,對被收養人視同己出,盡自己全力撫養被收養人。 甲方獨立自主撫養被收養人,任何人(包括乙方)均不得出面橫加干涉, 第五條自收養關系成立之日起,甲方與被收養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規定;被收養人與乙方斷絕父母與子女關系,被收養人改隨收養人的姓氏,乙方不得干涉。被收養人與甲方的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適用法律關于子女與父母的近親屬關系的規定。 第六條 被收養人與乙方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乙方不得隨意干涉被收養人的生活、學習等事項。 第七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立即生效,被收養人跟隨甲方生活。 第八條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沒有其他任何紛爭。 甲方: 乙方: 年5月10日 【收養孩子協議書】相關文章: 收養協議書02-16 (經典)收養協議書06-07 收養協議書01-10 收養協議書06-05 [通用]收養協議書07-17 (優)收養協議書06-25 (推薦)收養協議書06-25 收養協議書(必備)06-25 小孩收養協議書01-30 (必備)收養協議書07-17收養孩子協議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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