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勞動合同合集8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勞動合同 篇1
這是一起關于社保費追訴時效的勞動爭議:張某是北京某公司成都辦事處的員工,19xx年入職,與公司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由于我國社保政策各地不統一的原因,張某公司無法為其繳納1996年—20xx年的社會保險費。20xx年之后,該公司委托成都一家機構為張某繳納社會保險費,20xx年3月張某離職。20xx年4月,張某要求該公司為其補繳20xx年之前的社保費用。在公司不同意補繳的情形下,該員工訴諸勞動爭議仲裁。而公司提出員工已經離職兩年以上,超過了《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所規定的一年的仲裁時效,因此要求仲裁委駁回員工的申訴請求。
隨著勞動立法的加強,員工的維權熱點也由以前追討工資轉化為現在的補繳社保費。這幾年社保爭議的劇增,也證明了這一點。而社保的追訴,涉及到一些歷史遺留問題。我國的社會保險制度是一個逐步建立的過程,盡管 《勞動法》規定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有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但是,應當繳納什么險種的保險費,應當如何繳納,只有各地地方政策中有相關規定。直至1999年 《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的出臺,才統一規定了養老、醫療、失業三險的繳費方式,而各地落實三險的時間也不同,導致很多地方在20xx年之前各用人單位社保的參保大多存在一定的`不合法性。
那么,面對這樣一些歷史遺留問題,社保費繳納的追訴時效到底是怎樣的呢?筆者認為應當從以下角度理解:社保費追繳的途徑有兩種,一種是通過勞動保障監察,另一種是勞動爭議訴訟,不同的追繳途徑有不同的時效要求。
首先,就勞動保障監察的途徑來說,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0條規定: “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投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前款規定的期限,自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從該條的規定可以看出,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對違反勞動法規行為的追訴期為兩年;兩年之外的違法行為,除非該行為處于持續狀態,否則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沒有權利管理。
本案中沒有繳納社保費的事實發生在20xx年之前,其特殊性在于該公司在20xx年之后其社保繳費都是合法的,而20xx年之前的沒有繳費的違法行為是否可以理解為連續或者繼續?從漢語詞典來看,連續指的是 “一個接一個”;繼續指的是 “連下去;延長下去;不間斷”。因此,該公司社保繳費的方式第一不是連續的違法,第二也不是繼續的違法,因此,如果僅從《條例》的角度出發,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是沒有權利要求該公司補繳社保費的。更何況,該員工離職兩年后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也應當超過了勞動保障監察追訴的時效。
其次,從勞動爭議訴訟的途徑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的規定: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本案中,公司在20xx年之前沒有為辦事處員工繳納社保費,員工是知曉的,那么其在20xx年向勞動行政部門提出申訴也屬于超過仲裁時效。
因此,如果嚴格按照現行的法律來談社保費繳納的追訴時效,就應當按照上述的理解來進行。但是,筆者認為社保繳費具有公法的性質,公法的法律關系在于公民或法人與國家機構之間的關系。公法關系的權利義務,屬于強制性的權利義務,當事人沒有權利放棄。在公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繳納社保費是雙方的義務,而勞動行政部門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追繳社保費用屬于法定的權利。從這個角度來理解,社保繳費的追繳應當沒有時效限制。
勞動合同 篇2
你與本單位 年 月 日簽訂的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將于 年月 日期限屆滿。因生產(工作)需要,本單位擬與你續訂勞動合同,請于7日內將是否續訂勞動合同的意見反饋給勞資部門,逾期者,視為本人不再續訂勞動合同。
續訂勞動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續訂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年 月 日終止。
勞資部門: (簽章) 經 辦 人: (簽章)
年 月 日
字第 號 續訂勞動合同通知回執單
字 號《續訂勞動合同通知書》已收到,本人意見如下: 1、續訂勞動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 2、要求續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3、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 現將回執退回 送達記錄
受 送 人:
送達時間:年月日 送 達 人: 、
本人簽字:
年 月 日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字第號
:
你與本單位 年 月 日所簽《勞動合同》,因下列第款的原因解除(終止),現通知如下:
(1)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2) 勞動合同 終止條件出現;
(3)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是否滿意,請在日內答復,若本通知送達日內不答復,視為同意;
(4)根據《勞動法》第 條或勞動合同 條規定解除; 對上述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無疑議的,請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 日內辦理如下手續:
(1) 月 日前完成工作及業務交接等事宜;(2) 月 日前領取工資、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3)檔案處理意見: ;(4)其他。 特此通知
勞資部門(印章) 年 月 日 字第 號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回執單
字號《解除(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已收到,現將回執退回。 送達記錄
受 送 人:
送達時間:年月日 送 達 人: 、收件人簽字:
年 月 日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
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為 方。
原勞動合同終止期限為 年 月 日。
(1) 由職工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不給予補償。 (2) 由企業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給予經濟補償。經濟
補償金為
元。
甲方 (簽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者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注: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原用人單位、檔案接收部門及本人各一份。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
姓 名:性 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該職工與單位 年 月 日所簽的勞動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終止),并已辦理一切相關手續,現出具證明如下:
1、該職工在本單位工作時間為 年 月日至 年月日;
2、在本單位擔任 工作,任職務; 3、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的工資 ; 4、社會保險費繳至 ; 5、其他需要證明的情況。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 (蓋章) 法人代表 (簽字)
年 月 日
注: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原用人單位、檔案接收部門及本人各一份。
表5 編號:
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備案登記表
單位名稱:經濟類型:社會保險代碼:
注:此表一式四份,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用人單位、職工(裝入職工檔案)各一份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 工):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省等有關規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期限類型為固定期限合同,本合同生效日期 20xx 年 1 月 1 日,其中試用期 2 月,本合同到 20xx 年 12 月 30 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 養護員 崗位工作。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職責是 店內藥品養護工作
第四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詳見工作安排表)。因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工作。
三、勞動報酬
第五條 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800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為 1000 元/月。甲方每月 10 日如期支付 1200 (當月/工資。
第六條 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甲方按 5 元/小時發放加班費用。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乙方不得推諉,無故不參加加班者,視曠工處理。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七條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某項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新簽勞動合同的手續。甲乙雙方可以按照《勞動法》第36條、38條、39條、40條、41條、44條的相關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
五、 違反合同責任
第八條 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乙方辭職未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甲方放棄,乙方同意視為已給甲方帶來損失,賠償以1500元起計。
第九條 乙方未在甲方處工作滿一年提出辭職的`,乙方需向甲方支付100元的培訓費用。
六、調解與仲裁
第十條 雙方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下列甲方規章制度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雙方約定(可另加附件):
(1)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約定的工時工作制度、勞動報酬標準無異議,并保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不再就月工資金額和加班工資標準再追究對方的責任。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知悉并完全理解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同意遵守。
(3)乙方自愿不購買社會保險,經甲、乙雙方協商,由甲方出資為乙方購買雇主責任險及人身意外險,當發生工傷事故時,乙方同意該保險賠款沖抵甲方根據法律規定承擔的賠償款。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乙方實行____________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六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七條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九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十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三條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__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四條中明確。
第十四條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五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六條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歇業,未超過一個月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月,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失業保險標準支付乙方停工生活費。
第十七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22時到次日6時工作的,每個工作日夜班補貼為______元。
第十八條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喪假等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九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法規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等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四條甲方依法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五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理,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七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八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九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錄用條件為: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三十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一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地方政府規定的困難企業標準),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三十條、第三十一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達到國家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等級的;
3.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7.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8.單位集體協商代表在履行代表職責的;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的。
第三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用人單位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四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雙方就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補簽或續訂的合同期限應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____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終止條件或甲乙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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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八條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以及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還需按照應付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標準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九條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情形外,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和地方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第四十條乙方患病或者因非公負傷,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除按本合同第三十九條執行外,還應發給乙方不低于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四十一條甲方發生故意拖延不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與乙方訂立無效勞動合同、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約定侵害乙方合法權益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等情形之一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甲方應按下列規定賠償乙方損失:
1.造成乙方工資收入損失的,按乙方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乙方,并加付應得工資收入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賠償金;
2,造成乙方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乙方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
3,造成乙方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乙方相當于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4,乙方為女職工或未成年工,造成其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百分之二十五的賠償費用;
第四十二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為其支付的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四十三條當事人一方違反本合同時,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五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第四十條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九條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鑒證機關:(蓋章)鑒證人:(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守法企業基本沒有增加成本。而不守法企業中所增加的成本主要是社會保險成本,所增加的成本不超過企業總成本的2%。
記者最近經過多方調查和了解發現,廣東省施行《勞動合同法》以來,在經歷了一段時間的“陣痛”后,其正面效應已經開始顯現,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明顯受到重視,守法企業的用工成本并沒有太大增幅。
針對對《勞動合同法》的質疑,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在該法實施后所做的一份調研給出答《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其實只是增加了違法企業的成本。
低薪崗位薪酬增幅明顯
記者從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據今年1月抽樣調查,廣州企業給新入職的員工開出的平均薪價為每月1160元,比上年同期漲了13%。為找到合適的勞動力,企業愿意支付更高的用工成本,一些低薪崗位薪酬增幅明顯,平均增長都在10%左右。
廣東省總工會最近聯合勞動保障廳調研發現,今年以來,廣東省勞動合同簽訂率已經大大提高,達到了90%以上,其中汕頭市已經達到95%以上。
沒有出現大規模裁員
記者從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了解到,該廳對《勞動合同法》實施兩個月來的企業用工情況進行了一次專項統計。結果顯示:廣東用工單位平穩過渡,沒有出現因實施《勞動合同法》大規模裁員等情況。
不守法企業成本增加不到2%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勞動關系處處長林景青告訴記者,2月份,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在粵東、粵西、粵北和珠三角各抽查了部分企業。抽查發現,《勞動合同法》涉及的企業成本,對用工規范的企業影響不大,對違法用工的企業則會造成一定影響。
初步調查顯示:守法企業基本沒有增加成本。而不守法企業中所增加的成本主要是社會保險成本,這些企業大約有30%至50%的員工沒有參加社保,經過測算,這些企業全部職工完全參加社會保險之后,所增加的.成本不超過企業總成本的2%。
林景青透露,感覺有壓力的主要是部分勞動密集型企業、港澳臺企業,最大的壓力來自于“規范成本”———這些企業長期以來沒有嚴格執行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特別是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長期超時加班而未依法足額支付加班工資。
記者從調查報告中了解到,即使全員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給企業增加的成本在企業總成本中也只占很小比例。東莞某港資玩具有限公司有職工3420人,50%職工沒有參加三項社保,如要全部參保,企業每年增加人工成本981萬元,占企業總成本的1.8%;深圳一家紡織有限公司是全員參保企業,有職工1700人。假設其中50%即850人過去未參加三項社保,《勞動合同法》實施后每年增加成本支出161.6萬元,占人工成本的5.4%,占企業總成本的0.4%。
少數企業遷移不是因為勞動合同法
另外,在產業升級、成本增加和經濟政策重大調整因素影響下,廣東省雖有一些企業遷移,但數量不多,沒有發生因《勞動合同法》實施而大規模遷移的情況。歐美的外企和國有企業對《勞動合同法》執行得都不錯。有問題的主要是中小企業、港資企業和臺資企業。
針對日前有些媒體提出的因為新法實施導致珠三角近千家企業搬遷,林景青透露,勞動保障部門做了專門調查。調查結果顯示:首先,搬遷的企業遠沒有那么多;其次,導致企業搬遷的最重要的原因是產業結構升級、土地成本增加、人民幣升值等原因,而不是《勞動合同法》。
要不要補繳農民工社保成企業心病
林景青告訴記者,在社保問題上,由于過去政策允許農民工先參加工傷保險,對于參加養老保險沒有強制性規定。那么,對于過去欠繳的養老保險費要不要追繳,住房公積金要不要補繳,現在都還不明確,這也成為不少企業的“心病”。以前不少企業在職工加班和參保等問題上并沒有嚴格守法,現在《勞動合同法》明確了具體責任并把維權武器交給了職工,對企業來說有些心理壓力很正常。
他表示,此次的調查只是勞動保障部門的一個初步調查,廣東省勞動保障廳將在近期聯合廣東省統計局等有關部門,對《勞動合同法》實施后全省的情況做一個全面的調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為短期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員工手冊辦理。
第二條 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
第三條 乙方受聘于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在下述工作場所履行職責
(一)甲方公司總部;
(二)甲 方在全資公司或參股的合資公司;
(三)甲方在內地省份機構及境外機構;
(四)應出差服務的場所。
第四條 乙方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并視乙方能力及甲方需要進行分派。
第五條 乙方的正常工作時間每日為7小時,每周5個半工作日,其工作、休息、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于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市勞動局為第一仲裁機關。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
簽約代表人: (簽字)
職稱:
乙方(姓名): (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并約定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江蘇省泰興市城東工業園區橫一路。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周 至周 工作,上午7:30至11:30,下午12:30至14 :30(10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14:00至18:00(5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每周周 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班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于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屬于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并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 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 條款: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布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 (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七、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并每年向職工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并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鑒定,并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 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秘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并簽訂保守商業秘密 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并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準為:
D、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并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人月薪標準支付違約金。雙方另行已有服務期約定的,從其約定。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并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于聯系。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勞動合同 篇8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書》,鑒于乙方家庭目前的特殊情況,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乙方自愿簽訂本《勞動合同書》補充協議,共同遵守本補充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其崗位工作。
第二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的要求和標準。乙方應遵守同其工作崗位直接相關的甲方的規章、制度和規定。
第三條 乙方每周工作時間由乙方自行安排,根據實際工作情況以完成一定工作量為標準,以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為前提。
第四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否則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五條 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與乙方的《勞動合同書》及《勞動合同書》補充協議,并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協商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勞動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
第六條 甲方在以下情況下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動報酬:
1、因乙方提供勞動服務過程中的'故意或過失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乙方未能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完成工作。
第七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本補充協議終止:
(一)雙方就解除本補充協議協商一致的;
(二)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補充協議義務的。
(三)乙方完全可以執行標準工時制。
第八條 本補充協議做為《勞動合同書》的附件,與《勞動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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