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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店勞動合同模板
篇一:門店勞動合同
甲方:上海萃揚閣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同意簽訂勞動合同。雙方承諾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合同期限
1.1 本合同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壹 年。
1.2本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勞動合同。
第二條 崗位和職責
2.1 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 一職,乙方應根據公司制定的崗位職責及操作規
程,按時、按責、按量完成本職工作。包括完成指派的其他臨時性的工作任務。
2.2乙方在工作期間的勞動報酬為基本工資人民幣 元/月。
2.3 甲方根據經營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表現及健康狀況,有權合理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乙方有權反映本人意愿,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配。
第三條勞動報酬和福利待遇
3.1甲方實行符合國家規定的工資制度、工作時間為每周6天,乙方的工作崗位發生變化時,
甲方可以對乙方的工資待遇予以調整。
3.2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及時辦理法律規定的相關保險。
3.3 甲方給與乙方的勞動報酬于次月15日發放(遇到節假日順延)。
3.4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及病休待遇按上海市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3.5 乙方因工負傷和患職業病等發生的有關費用,按上海市和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1乙方享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安全、衛生、工作條件和工作時間,甲方確保乙方在人身不
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4.2 乙方在職期間,應接受甲方安排的相關安全生產、業務技術、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
第五條勞動紀律和獎懲
5.1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5.2 乙方對甲方產品生產方法及公司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資料負有保密的義務。
5.3 在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六條勞動合同終止和解除的條件
6.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本合同可以解除。
6.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間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崗位要求)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行政拘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6.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6.5乙方辭職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6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2)甲方單位破產、解散或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
(4)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第七條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7.1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應根據損失情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或支付違約金。(當月薪資x違約天數)
第八條 其他規定
8.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或參照法律、法規、公司規章制度及政策之規定。
8.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8.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篇二:專賣店勞動合同
甲方: 深圳市美合源實業有限公司
乙方姓名: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
出生日期:年月 日
本人聯系電話:
緊急聯系人姓名:
緊急聯系人電話:
戶口所在地:
鑒于
1、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智牌家具區域專賣店導購工作,甲方已經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
2、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加以雙方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約期限:
自年年月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如有一方需要合同到期日終止合同,須于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提前書面通知對方。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經營市商場智牌. 專賣店(地點:)店內從事商場導購工作,工作崗位為導購員,甲方保留根據需要修改乙方工作職責和職位說明的權利。乙方服從甲方安排的在 區域內各智牌專賣店之間的工作調動和臨時替班,服從節假日正常上班和工作時間的安排以及調整。
2、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工作地點、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安排:
1)、乙方不勝任本職工作;
2)、客觀情況發生變化導致乙方工作崗位或職務不存在;
3)、甲方根據業務經營需要或認為有更適合乙方的工作崗位。
三、日正常工作時間:
1、按商場營業時間上下班,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如分冬令、夏令時或商場調整營業時間,則按商場調整后的營業時間為每日正常上下班時間);其中中餐和晚餐時間分別為:1 小時,用餐時間段按商場規定,為非工作時間。
2、各員工上班按附件《排班工作時間表》中的時間上班。
3、在《排班工作時間表》內遇節假日上班的視為正常上班時間。逢節假日和周六周日非特殊原因均不可以請假,凡缺勤者視為曠工處理。如遇本人急病或家屬、親人(指雙親、子女)生病需陪護,需提供醫院出具的病歷證明,此種情況下不作曠工處理。
4、節假日必須全部到崗上班,如遇《排班工作時間表》中排到為休息,則公司給予調休,調休時間段規定在周一至周五非節假日之間。
5、員工應服從公司安排的工作時間,如有事需事前請假,且需要書面提交申請,經上級管理者批準后方可請假;如遇急事,必須事前電話向上級管理者請假。未事前請假缺勤者一律作為曠工處理,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紀律,有曠工行為者,公司可以無條件解雇。公司人事部和上級管理者將不定時抽查出勤情況。
四、薪資
月薪rmb /月,月薪中已包含每月26天(大月27天)的工資,其中分為:基本工資rmb 元/月、固定加班費rmb元/月。
員工全部個人收入所得應交納的個人所得稅金由員工個人自行承擔,并由個人自行按期交納。 公司為員工在公司所在地深圳市購買社保。社保中規定由個人承擔的部分,公司直接在員工的薪資中扣減。
月薪計算方法:]
月實際發放月薪(包括基本工資、加班費)=(本月排班表中實際出勤小時/本月排班表中應出勤小時)×元
本月基本工資發放時間為次月15日,遇節假日順延;
由于商場不營業導致員工不上班,則員工未上班日工資不予發放。乙方同意:甲方有權在以下情形之一出現時對乙方的工資進行調整:1、根據乙方工作表現和能力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者職務的;
2、根據甲方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工作崗位或職務的;
3、甲方整體薪資結構調整;
4、乙方不勝任工作或者未完成工作任務;
5、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6、按照甲方和國家的相關規定,應調整乙方工資的其它情形出現;
7、甲方經營情況發生變化。當甲方發生經營困難時,在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下,方有權按照最低工資標準發放工資。
五、員工應遵守的工作紀律和具體要求:
1、 員工必須準確、真實地在公司考勤機上記錄上下班時間(如考勤機突發故障無法記錄上下班時間,需向公司上級管理者及時報告同時在考勤表上登記);
員工之間如需相互調班,必須經過店長同意,并由店長負責安排好時間和工作對接,書面報上級管理者備案,每月每位員工僅允許相互調班壹次,否則,原安排應出勤日未出勤者視為曠工處理。
2、每日需在迎賓前完成店面的清潔衛生工作,迎賓后即進入正常營業;
3、做好當日工作記錄和交接簿。各導購員完成當日各自開出銷售定單的整理
工作,必須在下班前將各自開出的定單傳真到深圳公司業務部,并在次日上午與公司業務部電話復核和確認是否收到且收件清晰,完成公司要求填寫的其他銷售統計報表;
4、負責店內所有物品的保管,交接班做好交接清點工作,如有遺失由當班員工按零售價的50%承擔賠償;如遇責任不清,則賠償金額各人分攤;
5、每月末由店長帶領員工對店內所有物品進行實物盤點,參與盤點的員工須在盤點表上簽名,并在次月1號前傳真到公司跟單部(遇節假日順延),列出盤盈盤虧明細表;
6、 遵守公司和商場的各項管理規定,由于工作疏忽或失職或違反紀律給公司和商場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7、 所有銷售必須開具商場統一提供的銷售定單,所有銷售款(含床墊、飾品、貼膜等)包括定金和余款全部交商場統一收銀,員工嚴禁代收代繳現金、代替客戶刷卡支付;
8、 工作時間內,員工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項,不得在公司提供的辦公設備(如電話、傳真機、電腦)上從事任何與工作無關的事項。私用公司電話、傳真機、電腦,對于所產生的費用,公司按費用的雙倍收取;
9、員工在職期間不得任職或兼職其他任何個人或經濟組織;
10、員工在本專賣店內不得銷售除公司指定床墊及貼膜品牌以外的任何非本公司提供的產品,如有違反,取消所有未發放的銷售提成款,并罰款 1000 元/次;
11、如遇顧客在本店內遺忘物品,導購人員一經發現立即電話通知樓面管理人員,并妥善為顧客保管好物品,如顧客返回店內要求領回遺忘的物品,導購必須通知商場樓面管理人員到場共同確認后退還給顧客。任何員工不可以私藏或留用他人物品,如有違反,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后果;
12、嚴禁不按公司規定的零售折扣銷售貨品,或擅自贈送物品。
六、乙方服從和遵守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如有違反同意按管理制度執行。
七、乙方違反工作合同中第三條中第五項和第五條中1、7、8、9、10、11、12項以及第六條的行為視為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對于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和紀律者公司可以無條件即時予以解雇,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并視情節的嚴重性給予rmb300~3000元的罰款處理,公司可以在乙方工資或提成中直接扣減;必要時公司可以起訴乙方,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勞動合同解除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甲方有權與乙方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3、甲方有權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4、乙方辭職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應完成與甲方的工作交接,歸還甲方的財務,履行與甲方約定的其他義務,否則,甲方可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5、乙方有權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立即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6、乙方出現法定不得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時,甲方應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7、試用期內如乙方提出辭職,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其使用的服裝費用,服裝歸乙方所有;乙方承擔甲方為乙方向商場支付的其他所有費用,以上費用甲方可以在乙方提成中直接扣除;
8、以下情形乙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項提出解除合同:
(1)、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未處理或賠償尚未完畢的;
(2)、乙方與甲方簽有的培訓、保密、住房、貸款擔保等協議中約定了服務期,而服務期未滿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解除的情形。
九、乙方的保證
1、乙方保證與其原用人單位已經合法解除勞動關系。
2、乙方保證其將及時向甲方提供的本人所有信息,證明,資料等文件均屬真實,有效,并承擔相應責任。乙方違反上述保證,甲方可隨時與其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補償。
3、乙方保證:在本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再受聘于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并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接觸到的一切商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自行或通過他人泄露。本合同所說的商業秘密是指與甲方及專賣店經營、管理、產品、文件、價格資料、售后服務等有關的一切信息。
十、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后,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
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乙雙方已充分閱讀和理解本工作合同的所有條款,并同意自覺遵守和執行.
甲方: 深圳市美合源實業有限公司乙方:
簽名: 簽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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