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合同范文匯總6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6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性別_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街道(鄉鎮)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聘用方:某某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應聘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內容: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產品造型設計師一職。
二、聘用期限:
自二0一x年 六月 九 日起至二0一x年六月八日止,為期壹年,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行終止,甲方應在合同終止當日結清乙方薪金。
三、權利義務:
(一)甲方:
1、 由甲方監督乙方的工作。 2、如乙方有以甲方名義接私單或把甲方的單子外流等損害公司名譽和利益的行為,甲方保留追究責任的.權利。 (二)乙方:
1、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規章制度。
2、對甲方分配的合理任務,乙方需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3、乙方不得有以甲方名義接私單或把甲方的單子外流的行為。如乙方以甲方名義私自接單所產生的任何糾紛與甲方無關。
4、乙方所負責的工地現場,乙方有義務定期巡查跟蹤。
四、 工資待遇:
(一)為保證乙方的利益,保底月薪為人民幣三千元,按月發放。
(二)乙方按所負責工程的結算價的(工藝2%,手藝1.5%)提取分成。提成按工程付款進度提取,當月10號結算。
五、 合同解除:
(一)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二)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2)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提前一個月以內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并做好交接工作方可離職。
六、 其它事項:
(一)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三)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四)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章):
電話: 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是這樣的,不管是老職工還是新職工,只要簽訂勞動合同必須到勞動局確認,這個是必須的!而且會給你蓋章,這樣才算數,不然都不會承認的,這個你公司這樣做是不對的。
你們說我可以自己拿著合同去勞動局蓋章嗎?
這個是可以的,可是你公司同意嗎?這個才是問題的關鍵。
上海這邊訂立勞動關系是公司(甲方)和勞動者(乙方),上面只要有甲乙雙方的簽字蓋章就行了,法律上是承認的~~~
勞動合同只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兩邊簽字或許蓋章即可收效,不必勞作局蓋章也收效。
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則勞動合同的建立需求以下條件: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兩邊依法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清晰無誤地表達其實在意思。
勞動合同收效應符合下列條件:
首先,當事人有必要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即法令認可的.資歷和能力。依據我國勞東方法令的規則,勞動合同兩邊當事人一方的用人單位,有必要依照法令規則的程序注冊掛號經審閱設立,才干獲得合法的用工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勞動合同當事人另一方即勞動者,有必要年滿16周歲,且須符合勞動法令對勞動者特殊條件的規則。假如當事人不具備法定的主體資歷,那么勞動合同不能收效。
第二,意思表明實在。勞動合同法清晰規則了簽定勞動合同的基本原則之一即是“誠實信用”,這就請求當事人兩邊都有必要實在地表達自個的志愿而不能詐騙對方或許采納辦法使對方不能實在表達自個的志愿。假如有這么的狀況發生,勞動合同不能收效且要承當相應的法令結果。
第三,不違反法令或社會公共利益。雖然勞動合同的內容,當事人兩邊都清晰無誤地認可,可是,假如這些內容是不符合法令的規則,或許有些內容違背了社會公共道德或利益,那么,勞動合同也不能收效。
第四,勞動合同應當選用書面形式。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在勞動合同上簽字、蓋章。未簽字或許非自己簽字、沒有本單位公章的勞動合同也歸于不能收效的。
只要雙方都簽字了法律上都承認,如果不放心可以到你們當地勞動仲裁科去鑒定一下。
不需要。
勞動合同 篇3
聘方:
受聘方:
一、_________聘請_______籍__________(外文姓名)_________(譯名)女士(先生)為_________________、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自愿簽定本合同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合同期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三、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另附件):
四、受聘方的月薪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可按月兌換外匯。
五、聘方的義務:
向受聘方介紹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對受聘方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向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的條件和居住的條件。
配備合作共事人員。
按時支付受聘方的報酬。
六、受聘方的義務:
1、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干預中國的內部事務。
2、遵守聘方的工作制度和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接受聘方的工作安排、業務指導、檢查和評估。未經聘方同意,不得兼任與聘方無關的其他勞務。
3、按期完成工作任務,保證工作質量。
4、尊重中國的宗教政策。不從事與專家身份不符的活動。
5、尊重中國人民的道德規范和風俗習慣。
七、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雙方應信守合同,未經雙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終止合同。
2、經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解除和終止合同。在未達成一致意見前,仍應當嚴格履行合同。
3、聘方在下述條件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解除合同:
受聘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經聘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根據醫生的診斷,受聘方在病假連續30天后不能恢復正常工作的。
受聘方在下述情況下,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聘方解除合同:
聘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受聘方的工作條件;
聘方未按時支付受聘方報酬。
八、違約金: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時,應向另一方支付500~20xx美元(或相當數額的人民幣)的違約金。
受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需出具有關機構證明,經聘方同意后,離華的費用自理;受聘方若無故解除合同,除離華費用自理外,還應當向聘方支付違約金。聘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要求解除合同,經受聘方同意后,離華的費用聘方負擔;聘方若無故解除合同,除負擔受聘方離華費用外,還應當向受聘方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即自行失效。當事人一方要求簽定新合同,必須在本合同期滿90天前向另一方提出,經雙方協商同意后簽定新合同。
受聘方合同期滿后,在華逗留期間的一切費用自理。
十一、仲裁
當事人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時,盡可能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若協商、調解無效,可向國家外國專家局設立的外國文教專家事務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聘方(蓋章) 受聘方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名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稱“甲方”)
通訊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勞動關系的建立及其權利義務等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條款,并確認合同為解決爭議時的依據。
第一章、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合同期限為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合同自動順延_____年,達到無固定期限合同條件的,自動轉為無固定期限合同;雙方如需重新約定勞動合同期限的,在合同到期前的三十天內訂定。
第二條、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約定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立勞動關系。
第二章、試用期
第三條、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_。
第三章、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五條、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工作,詳見“職責描述”;
第六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
第七條、乙方應認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其本職工作;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其他單位兼職。
第八條、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
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置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予接受;
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
3、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章、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九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標準工時制度。
第十條、甲方在下列節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第十一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第十二條、乙方加班須征得甲方確認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五章、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第十四條、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制定、變更的規章制度及時進行或者告知員工,乙方應嚴格遵守。
第十五條、乙方不得從事其他任何與甲方利益沖突的第二職業或活動,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
第十六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六章、勞動報酬
第十七條、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勞動后,有權獲得相應得勞動報酬,乙方所在崗位按年薪制每年____元計發工資。
第十八條、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部分工資_______元,余薪年終時一次性支付。
第十九條、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二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勞動報酬。
第七章、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一條、甲方根據國家和聊城市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購買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并由甲方在工資發放時代扣代繳。保險標準按勞動部門審定的辦理。
第二十二條、如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聊城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聊城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八章、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五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對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乙方應嚴格遵守相關操作流程與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穿戴勞防用品。
第二十七條、甲方對乙方進行職業技術、安全衛生、規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與培訓,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九章、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八條、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二十九條、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三十條、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標準或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第三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1、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2、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3、嚴重違反甲方的勞動紀律、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5、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達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7、乙方向甲方辭職或者經協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辭退乙方,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并拒不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勞動管理的。
3、甲方因兼并、分立、合資、轉(改)制、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防治污染搬遷等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乙方的生產、工作崗位消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甲方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5、依據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三十三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辭職。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足額及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
4、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未提供相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強令冒險作業、違章指揮強迫乙方勞動的。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2、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繼續履行條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15天的。
3、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條、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條所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三十一條約定的,合同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十章、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七條、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將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后3個月內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
第三十八條、除按合同三十一規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屬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應按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經濟補償金給乙方。
第三十九條、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者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十一章、培訓服務期與競業限制
第四十條、乙方在合同期間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資專項技術培訓,約定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若違反本條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償付甲方培訓費用__________元人民幣,對已履行部份服務期的,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償付。
第四十一條、雙方可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約定具體服務期、賠償標準并執行。
第四十二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商業秘密系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秘密和經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內容:
1、技術信息。技術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涉及商業秘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信息。經營信息的范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源、勞動報酬、進貨渠道、產銷政策、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因乙方未履行保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此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500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若乙方違反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應支付違約金100000元人民幣。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受的實際損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償實際損失的權利。
第十二章、勞動爭議處理
第四十四條、甲、乙雙方因合同而發生爭議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章、其他規定
第四十五條、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安全準則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同等。
第四十六條、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抵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為準。
第四十七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四十八條、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本(包括但不限于《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合同為準。
第四十九條、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第五十條甲、乙雙方另行約定條款:
第五十一條、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勞動合同 篇5
編號:
同志:
您好!
本公司與您簽訂的.勞動合同將于 年 月 日到期,請在接到通知書后7個工作日內,到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勞動合同續簽相關手續,逾期不辦理的公司將視為您方自愿終止勞動合同,勞動關系于勞動合同期滿后即行解除。
人力資源部 年 月 日
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回執)
XXXXXXXXXX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貴部發出的《續簽勞動合同通知書》,本人已于 年 月 日收閱,本人 □同意 □不同意 與公司續簽勞動合同。 (請在□打“√”進行選擇)
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案情介紹
某公司招聘銷售員,陸先生前去應聘,經洽談協商,雙方簽訂了一份一年期的勞動合同,合同約定:陸先生的工作崗位是銷售部銷售員;又約定:因公司經營需要或陸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公司可以調動陸先生的工作崗位,陸先生對此可以提出異議,但在改變決定前應當服從工作調動。合同簽訂后,陸先生開始上班履行勞動合同。
半年后,公司因市場變化而調整經營范圍,為此,需對營銷人員結構作相應調整。經部門列出的資料分析,公司對各營銷人員的工作狀態作了考核,經考核排列,陸先生的工作業績排名綴后。于是,公司即通知陸先生調動其工作崗位至后勤總務部門,并要求擇日報到。陸先生認為公司調動其工作崗位是變更合同的行為,因未與本人協商,通知變更崗位不能成立,于是拒絕了公司的工作調動通知。公司經多次通知陸先生去新崗位報到無效后,就以陸先生拒不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為由,根據公司員工手冊的規定對陸先生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決定。陸先生不服公司作出的處理決定,雙方于是發生爭議。
雙方理由:
陸先生認為:自己與公司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工作崗位,公司不經協商即通知調動崗位違反了勞動法關于合同變更的有關規定。要求公司撤銷解除合同決定恢復原勞動關系。
公司認為:公司因經營情況變化而調整人員結構,公司調整陸先生工作崗位符合雙方合同的約定,陸先生不服從工作安排違反了合同約定并違反了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以依據有關規定作出相應處理。
評析:
本案爭議的焦點是公司是否可以根據合同的事先約定變動陸先生的工作崗位。
《勞動法》第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根據該條規定,勞動合同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即勞動合同的內容主要是雙方的權利義務事項。依法確定的權利義務,是雙方履行合同過程中應當遵循的基本準則。為此,《勞動法》第十七條又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該條規定確定了合同中載明的雙方權利義務的法律約束力,特別強調了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義務的當事人責任。由此可見,勞動合同中依法確定的權利義務事項,具有雙方必須履行的法律約束力。
《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ǘ﹪乐剡`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三十三條也作了相應的規定。根據以上規定,勞動者如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勞動紀律或者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本案中,當事人雙方在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內既約定了工作崗位條款,又約定了可以因公司經營需要或陸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調動工作崗位的條款,該兩項約定依法應都具有法律約束力。履行合同中,公司根據經營需要和陸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調動陸先生的工作崗位,
是履行合同約定條款的行為,不是變更合同內容的行為,因此,陸先生應當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陸先生拒不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既違反了合同的約定也違反了公司的勞動紀律,公司可以依據《勞動法》的規定和企業制訂的規章制度對陸先生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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