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勞動合同模板匯編七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勞動合同 篇1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系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甲方相關制度和乙方崗位特點,遵循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期望雙方保持良好的長期聘用關系。
一、聘用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_______崗位工作,并聘任_______設計職務。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年。試用期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為_____個月。
2、本合同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與義務
(1)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報酬。
(2)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乙方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3)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作業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規程,有權拒絕執行甲方違規指揮,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2、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的工作職責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必須認真鉆研業務技能,熟悉公司產品和各種材料、規格、價格等,以達到精確、美觀、節約的目的,并積極提高與客戶溝通能力。
(3)設計資料均為公司商業秘密,未經允許,不得對外泄露(含同行、同事、同學、親戚朋友等)。
(4)不得使任何第三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商業秘密信息,即除了得到甲方單位指示和在業務需要的程度范圍內向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單位內容員工或本單位外業務單位進行保密內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單位內容、外部的人員泄露商業秘密信息。
(5)不得復制或公開包含甲方單位商業秘密內容的文件、正本、副本、磁盤、光盤等。
(6)乙方工作時間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工作時間,但不得超過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7)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8)乙方同意:因職務創造和構思的有關技術秘密,將想甲方及時匯報,并以書面形式做出報告,該職務成果歸屬甲方。
(9)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至商業秘密公開或被公眾知悉時為止。乙方的保密義務并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免除。
四、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補貼。
2、乙方在試用期(見習期)內的工資支付標準為:_______元/月。
3、甲方確需乙方加班時,按國家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費。
4、甲、乙方約定的其它勞動報酬內容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為乙方及時足額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社會保險。保險費由甲方按國家規定從乙方月工資中扣除后代繳,記入個人賬戶,或由本人按規定自行繳納。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約定執行。乙方醫療期滿或痊愈后,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時,由甲方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費、救濟費、醫療費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喪假、帶薪年休假等。
七、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本合同經甲、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
(4)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責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不能勝任工作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甲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時,可依法定程序裁員。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條項規定解除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法定醫療期內。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4)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10、從事國家機密工作,或曾從事國家機密工作,在規定的.保密期內,按國家有關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承擔專業技術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員,如其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將會給單位帶來技術項目終止,產業知識產權糾紛,技術失密以及可能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在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條件未具備時,不得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11、甲方依據本條第3、5、6項解除合同時應依法給予經濟補償金。
1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延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13、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4、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訂立后,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于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2、當事人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后果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4、其它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當事人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按方式(______)解決:
(1)依法向勞動合同的管理機關請求處理。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眼鏡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急狀態聯絡方式: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及運城市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概況
1、乙方確認已經了解并愿意遵守甲方的現行的各種規章制度、管理辦法。該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確保如實告知了甲方自身的各種情況,如有欺瞞則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合同,且甲方不必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負責在公司的授權范圍內進行公司產品營銷及管理等工作。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具體要求雙方另行簽訂協議。
3、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工作。
4、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四、勞動報酬
1、雙方約定乙方月合同工資標準(稅前)為基本工資加抽成獎金。
2、乙方薪酬福利標準、薪資結構及計發辦法以甲方文件為準。
3、乙方若無相關工作經驗及技能知識,甲方給予相關培訓,培訓期間暫無工資,若乙方持續在甲方做滿兩個月,甲方補發乙方學員期間的工資,學員期底薪為_________元,滿勤為_______元。
4、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對乙方崗位調整時,乙方工資按新的制度和調整后的崗位工資標準執行。
五、社會保險
甲方委托母公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按國家和福州市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乙方的要求,為乙方繳納社保。乙方要求以甲方員工名義在福州市參加社保的,屬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乙方要求自行解決或放棄社保的,甲方不再承擔相關費用,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勞動紀律及考核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訂的規定(章)制度和《員工手冊》(含甲方母公司集團發布的與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下同)。甲方的各項制度內容一旦公示后(含在公司OA協同管理平臺公示),視作乙方明確該制度內容并承認其生效。
2、甲方根據銷售政策及相關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考核或處置,乙方對甲方的考核或處置決定不認可的,須在知曉該決定后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逾期不提出申訴意見者,視同為確認該考核或處置決定。
七、工作時間及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B種工時制。
A、標準工時制;B、不定時工作制。
2、乙方參加各種教育培訓、工作會議時,應嚴格遵守考勤要求,如有違規,按照甲方《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獎懲管理制度》、《回司培訓管理辦法》及其它相關制度執行。
3、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對乙方的工作班次和休息日進行合理調整和安排。
4、甲方安排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節假日進行休假。
八、保密要求
1、乙方承諾對甲方產品、業務或與業務有關的技術秘密、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包括有關客戶及合同、銷售政策、產品價格等),除非獲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給甲方以外或甲方內部無關的人員,也不得將任何信息用于自營或為第三方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事務。
2、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甲方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信息有無商業的價值。乙方承
諾離職前的15天內,或甲方提出請求時,全部返還給甲方。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即構成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勞動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補償。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并保留向其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權利。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不予以經濟補償,其它相關解除合同規定,依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如出現下列情形的,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于:
A、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指定的工作內容、工作指標及工作任務,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B、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個人簡歷、離職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
C、乙方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他單位記過、留廠查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
D、乙方自到崗之日起三十天內,如無特殊原因,未能向甲方提供辦理錄用手續必需的有效材料(包括離職證明、人事資料表、相關畢業證書復印件等)。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經濟損失或在社會公眾中損害公司形象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的。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續簽、終止
1、合同期滿前30天,雙方要求續簽合同,須書面通知對方(按甲方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執行),如未書面通知,則視為不續簽合同,合同到期即終止,并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2、合同要變更時,提出變更要求的一方應當將變更要求以書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書面要求后15日內做出書面答復。未按時答復的視作同意。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經過考核確認,乙方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上述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指因甲方分立、合資、合并、兼并、轉(改)制、跨地區搬遷、經營模式轉變、組織結構調整、甲方轉產或者進行重大技術改造,致使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等
勞動合同 篇3
一、勞動就業合同與大學生就業
勞動就業合同是大學生和用人單位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實現大學生勞動權利的法律形式。
大學生通過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使雙方的權利義務規范化、明確化,以此來防止用人單位的不當解雇,違反約定支付勞動報酬和提供勞動保護條件等不合理現象的發生。另外,當大學生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時,就業勞動合同就是大學生用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效證據。
二、目前大學生在簽訂合同時出現的問題
近年來,由于大學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勞動合同而引起的法律糾紛頻繁發生。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大學生缺乏社會經驗和法律知識,因而在簽合同時出現許多不合理的現象。以下是筆者總結的大學生在簽合同時經常出現的幾個問題。
(一)錯誤地認為就業協議就是勞動合同經筆者調查發現,有相當大的一部分畢業生認為,有就業協議就不用簽訂勞動合同了,就業協議就是勞動合同。
這種看法是錯誤的。就業協議是指畢業生在校時,與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和畢業派遣的依據。而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系中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工種勞動的依據。也就是說,就業協議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后。
另外,它們所包含的內容也不同,就業協議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同意接受該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該畢業生,列入就業方案并納入就業情況統計,它不涉及畢業生到單位報到后所享有的權利義務。
而勞動合同涉及到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勞動權利義務關系更為明確。因此,畢業生只有弄明白這兩個合同的含義,才能更好地通過簽訂有效的勞動合同來維護自身的權利。
(二)越過就業協議直接簽勞動合同隨著法律制度的不斷健全,就業協議所包含的內容也越來越廣泛。
因此,很多畢業生就認為不用簽就業協議而直接簽勞動合同就可以了。專家認為,直接簽勞動合同是有效的,但也存在一些缺陷。
首先,就業協議需要經過學校簽證,這有助于學校做好就業促進工作。畢業后,學校可以根據就業協議書把學生的檔案直接寄給用人單位的檔案保管部門,減少了周轉的時間,提高了新單位辦理手續的效率。
其次,勞動合同只規范學生畢業后的就業行為,假如有一方在畢業前反悔,另一方將無法利用就業協議的一些特別政策保護自己。比如,就業協議上往往有違約金規定,違反協議者應支付違約金,而勞動合同必須根據勞動法規定訂立,對違約金的設立局限性很大,根本無法像就業協議一樣廣泛保護。
(三)對自己在勞動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不了解“就業壓力大”,是當代大學生找工作所面臨的一個共性問題,因此,有些大學生在被招聘單位錄用后,就急于與對方簽訂勞動合同,生怕“煮熟的鴨子又飛了”,認為簽了勞動合同,自己的工作就會有保障,就會萬無一失。而用人單位此時往往會利用大學生這一心理,在合同上做一些手腳,企圖簽訂對企業有利的“一邊倒合同”,使合同里的內容偏向于用人單位這一方。
(四)大學生對合同中存在的不合理條款敢怒不敢言大學的普及,讓很多學子走進了大學的殿堂,但同時,也也讓更多的大學畢業生面臨著就業難題,而這給一些企業提供了利用廉價勞動力的機會,他們利用自己在招聘時的諸多優勢,隨意在合同中添加“霸王條款”,使一些畢業生簽訂一些不合法的勞動合同。
例如,有的規定畢業生的試用期長達12個月,有的規定畢業生不得戀愛結婚,甚至還出現了“生死合同”。而現實是,一些大學生為了保住自己求之不易得來的工作,不得不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合理的勞動合同。被社會稱之為“天之驕子”的大學生竟不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實在是一個值得社會深思的問題。
(五)簽訂合同時出現的自身誠信問題這里的誠信問題主要指大學生簽訂就業協議后出現的違約現象。因為現在找工作提倡雙向選擇,自由擇業。
有的.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同時選擇幾家單位,但最先同意接受并要求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的單位,不一定是畢業生心目中的理想單位。于是,個別畢業生為了保底,就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遇到比原單位好的企業,就毀約,另謀高就。然而,還有一部分畢業生在與單位簽協議的同時,就做好了違約的心理準備。因為畢業生的違約,導致現在一些企業不喜歡招聘應屆畢業生。
《勞動合同法》的實施規范用人單位用工行為,加強對勞動者就業的權益保護,這對大學生就業無疑是有利的。
《勞動合同法》對勞動合同內的試用期期限、工資待遇做出明確的規定,并規定在試用期中,除法定條件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這將有力遏止用人單位濫用試用期和壓縮勞動合同期限的行為,遏止用人單位把大學生當作廉價勞動力使用,保障畢業生的合法權益;
《勞動合同法》強制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合同,加大用人單位不簽勞動合同的違法責任,這必將大大提高大學生就業的簽約率和就業質量;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招聘使用勞動者時必須如實告知勞動工作崗位相關情況,這有利于大學畢業生了解用人單位的基本情況、工作內容和勞動報酬等。
但《勞動合同法》對大學生就業的影響不僅僅限于對用工單位用工行為的規范,它還影響到就業市場規范的建設、教育主管部門管理方式的改變和學校教育觀念及課程設置的轉變。它將會促進大學生就業機制的進一步完善。
大學生就業是否得到保障,對大學生自身而言已經成為她們踏入社會的第一個重要的步伐,也是家長們的心頭所煩躁的問題。只有很好的對待就業與合同保障的問題,才能解決勞動合同的有效規范。
勞動合同 篇4
尊敬的各位領導:
本人申請提前解除與住六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感謝公司五年多以來對我的培養,本人自XX年8月來公司以后,自認工作勤勤懇懇,積極努力,服從領導安排,但是五年來的工作未能夠得到領導的充分肯定,至今仍是一名普通科員,為此本人深感自責。
自本人成家以后,尤其感到收入低微,不足以維持家用,年近30的我深感壓力重大。另外,我家住房山區,距離單位50余公里,因此不得不每天早上6點出門坐車,晚上7點半才能到家,加之現崗位工作強度大,既要經常跑現場、查安全,又要審核設備資料、及時完成設備的登記備案工作,使我感到身心俱疲,實在是力不從心,加之睡眠不足,身體處于嚴重的'亞健康狀態。
現本人的勞動合同即將于20xx年8月6日到期,鑒于以上情況,本人希望可以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望領導能理解我的實際困難,予以批準,萬分感謝。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協商同意解除勞動關系,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共計元,大寫元,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元,大寫元。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5、本協議簽署后,終止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
6、本協議一式兩份,各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協議簽訂時間:
勞動合同 篇6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試用期從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 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 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 具體標準工資為 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
2.甲方每月 日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為。
第七條 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并等。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 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 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試用期提前三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擔任重要職務或執行關鍵任務并經雙方約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十二條 合同的續訂
1、本合同期限屆滿后,經雙方協商本合同可以續訂。
2、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 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1、合同期內,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勞動合同法》及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2、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條第6款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甲方為乙方所實際支出的培訓費用和招聘費用。賠償辦法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XXXXXX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
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合同期內,如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雙方事后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聯系方式(電話):
聯系方式(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終止”與“解除”勞動合同的異同
“終止”與“解除”勞動合同都是終止雙方當事人間的勞動關系,并消滅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與義務。但是,它們之間到底有怎樣的區別呢?
勞動合同的終止與勞動合同的解除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依法簽訂后,未履行完畢前,由于某種原因導致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停止履行雙方勞動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
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導致勞動合同關系的消滅。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的終止只有法定情形的終止,而不能有約定條件下的終止。
二者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是否需要雙方當事人的協商不同:勞動合同的解除不一定需要雙方協商一致,就可以單方解除,也可以雙方解除;而勞動合同的終止則是自動的行為,只要條件達到,合同就自動終止。
(2)產生事由不同:勞動合同的解除則必須出現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之時約定的事由或者是出現法定的解除事由;而勞動合同的終止是因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出現導致。
(3)行為性質不同:勞動合同的解除可以是雙方當事人的法律行為,也可以是單方的法律行為,即不僅可以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而
解除勞動合同,也可以由一方當事人提出而解除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的終止多數是因為法定的事實行為的出現而終止勞動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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