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勞動合同模板錦集6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合同要怎么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6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勞動合同 篇1
勞動合同期滿未續簽,但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法律保護嗎?(法律)事實勞動關系的形成有兩種形式:(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自始至終未簽訂勞動合同;(二)勞動合同期滿后雙方未續簽,但勞動者仍留在原單位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在20xx年出臺的《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應該支持。
事實勞動關系中,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雖然沒有書面合同,但在實踐中,雙方都會就工作內容、報酬、勞動紀律等進行口頭約定,只是未采取法定的合同形式。合同法規定,法律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事實勞動關系也應屬于勞動合同關系,勞動合同期滿雙方未續訂合同,但仍然繼續履行原合同的'情形,就表明合同已經續延,因此,這種情況下的勞動關系受法律保護。
勞動合同 篇2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勞動者: (以下簡稱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通信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 工作(非全日制)。工作地點在 。
第三條、乙方每天的工作時間為4小時,上班時間從 時 分到 時 分,每周工作6天(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24小時)。甲方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可另行調整乙方的具體上班時間,乙方表示同意和服從。
第四條、甲方按乙方工作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為每小時 元,工資結算周期為每15日結算一次,工資發放時間為 ,工資發放方式為 (現金直接發放/委托銀行代發)。
第五條、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中已包含甲方應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乙方表示不參加甲方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由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并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六條、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七條、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其他工作規范。
第九條、乙方可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訂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但是,乙方與其他用人單位簽訂非全日制勞動合同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條、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終止本合同后,乙方應當向甲方交接相關物品和事宜,甲方依法無需向乙方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但甲方應當向乙方結清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勞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乙方(勞動者):姓名身份證編號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一、本合同期限選用
1、固定期限:共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以完成某項任務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工作任務完成之日終止。
3、無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 日起生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地區擔任崗位(工種)工作。并按甲方關于本崗位(工種)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2、在合同期內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甲方與乙方協商同意,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或工作崗位(工種),或指派乙方從事其他臨時性、特殊性工作。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方式工時制度。
(1)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工作周期內,平均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平均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并充分聽取職工意見的基礎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調休、輪休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不定時工作制的,需要到勞動行政部門辦理審批手續,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征得單位工會和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3、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資,不得以實物或有價證券代替貨幣支付,不得無故拖欠和克扣勞動者工資,為乙方按月向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按第 方式執行:
(1)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元。
(2)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元,以后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3)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絕大多數同崗位(工種)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4)甲方支付給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按有關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應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2、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3、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拒絕接受甲方安排的生產、經營和工作任務: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損害職工身體健康的;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3)違反操作規程的。
六、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提前解除。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或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以及勞動合同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
用人單位住所:棲霞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乙方(勞動者)
姓名:馬遠貴,性別:男出生年月: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文化程度:________戶籍所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以完成學校安排的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學校服務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具體工作由乙方所在工作部門規定)
2、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要求。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平均每周工作四十小時:
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小時工作制。(月工作15天)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
1、甲方承諾每月_____日為發薪日,月工資為____元。
2、乙方病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___月工資/15天____。
五、福利待遇
1、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端午、中秋、春節教師福利的一半。
2、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六、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不勝任工作,不能完成規定的任務,工作完成不及時,質量不到位;
3、不服從學校管理,不遵守相關內部規定。
4、其他違規行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合同終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7、非全日制勞動合同。
七、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工作任務完成日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5
有很多員工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并沒有加蓋公章,而是以雙方簽字作為有效依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員工和公司之間發生勞動糾紛,該勞動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用?
關于勞動合同沒有蓋章是否就沒有法律效用問題,我們可以從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第一, 完整的合同形式應該是在簽訂合同的具體內容條款以后,雙方要蓋章簽字。
一般用人單位一方要在合同上加蓋公章:公司行政章、合同章、人力資源章等等;另外如果法人代表不直接簽字的情況下,要有負責簽訂勞動合同的具體承辦人員簽字。
勞動者作為勞動合同的另一方,自己對于合同的期限、約定的崗位、以及薪金等內容沒有異議以后,自己要親自簽署自己的姓名,以示承諾。沒有特殊情況,不能由別人代簽。
而且,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合同文本要至少一式兩份,公司與勞動者各持一份。合同也是契約,就象買賣房屋、汽車合同一樣,當事人手中是不可能不留存一份的。目的是作為憑證,雙方隨時有據可查,便于督促履行。公司沒有給勞動者留存一份合同,是不合乎規范的。 第二, 勞動合同蓋章是否有效?
勞動合同的成立,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達成協議而建立勞動合同關系。最一般地表現合同之成立,就是雙方在勞動合同上簽字。但是勞動合同的成立并不代表著合同生效,比如,應屆畢業生的三方協議,只能說明合同成立,只有學生畢業以后,到達工作崗位,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合同才發生效力。
勞動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備有效要件的勞動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內容產生了法律效力,此時這份勞動合同的內容才在法律上產生效力,勞動關系也自合同生效時建立。
勞動合同應該符合下面三個條件:
一、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必須是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行為能力是簽訂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有法律上認可的簽訂勞動合同的資格。通常,年滿16周歲、精神正常的人是具有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能力的。
二、訂立勞動合同的雙方必須意思表示真實。任何一方采用欺詐、脅迫等手段與另一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是無效的。當然由于法律上“誰主張,誰舉證”的仲裁訴訟的證據制度,如果勞動合同一方要提出自己是因欺詐、脅迫而簽訂合同,那他就必須舉出充分的證據來。
三、訂立的合同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利益,作出了不少強制性規定。所謂強制性規定就是當事人不能約定,只能按照法律規定辦的權利義務。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里的“應當”表示勞動者必須這樣做。即使在合同中約定提前3個月或者提前3天,都是違反法律規定的,該條款將視為無效。 對于勞動合同的無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十八條這樣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采取欺詐、威脅等手(轉 載 于: 勞動合同未簽字蓋章可否主張雙倍工資市民葉先生:20xx年3月初,我入職江西某酒業集團銷售公司半月時,公司通過人力資源部專用郵箱向我發送了書面勞動合同的電子文本,該合同就我的工作內容、基本工資、績效提成、獎金、合同期限與社保待遇等進行了約定。我提出了具體意見后,公司做了修改,再次發給我,我再次予以回復,意見為“同意”。事后,公司按照約定,每月向我的銀行卡匯入基本工資3600元,績效獎金及提成每月1000至6000元不等,并按月為我繳納了社保金。20xx年10月下旬,我因違反公司制度被辭退。我認為雙方一直未簽訂正式的書面勞動合同,公司應支付6個月的雙倍工資。公司認為電子文本的勞動合同已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確定,并早已實際履行,應視為已經簽訂了勞動合同,拒絕了我的要求。請問:我若申請仲裁會得到法律的支持嗎?
律師:《民事訴訟法》第63條規定的證據種類分為八類,其中第5項明確規定“電子數據”系證據之一種。可見,數據電子文本一類的內容與紙質書面材料,只要經查證屬實,具有同樣的證據效力。《合同法》第37條規定: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依據上述法律規定,當事人雙方所訂立的合同雖未簽字蓋章,但只要一方已經履行了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則成立并生效。根據你的案情敘述,雙方之間的電子文本勞動合同不僅經過了雙方平等協商,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一致,而且公司一方按合同約定履行了按月向你支付工資、績效獎金等主要合同義務,你也同樣按約定從事酒類銷售工作。雙方之間的電子文本勞動合同雖未簽字,但已經全面實際履行,應視為雙方已經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因此,你申請勞動仲裁是不會得到法律的支持。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本合同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作制。
(一)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_____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二)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三)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的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支付按_________執行。
第十條 由于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 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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