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勞動合同九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勞動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勞動合同 篇1
甲方:公司名稱
法定代表:
企業類型:外商獨資
乙方:職工姓名
工號:
本合同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東省惠州市有關規定訂立,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一)甲方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至雇用乙方。
(二)雙方確定的試用期為 日(續簽合同無試用期)。試用期間如(根據甲方獨立衡量)確定乙方不適合受雇于公司,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三)在甲方和乙方對條件完全同意的情況下,本合同可于到期屆滿前1個月續訂。續訂的合同期限和條款須經雙方相互同意。
第二條、工作內容:
(一)工作崗位及職務 。乙方須以該職務履行和行使甲方不時指定或授予的職責和權利。該工種與職務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
(二)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并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其職責。
(三)甲方可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經書面通知后3日內,對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和工作地點在同一工種、同一職務性質層次、范圍內(如在生產熟練操作工、技術工、生產管理、技術管理、行政管理、財務管理、保安、后勤等各工種或職務之內)作調整(合同期內調整一次),需要取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或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方可上崗,而沒有該證書的情況除外。但甲方應對乙方進行轉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考試,并給予乙有10個工作日的工作適應期,轉崗后的工資福利待遇按新崗位規定執行(工資不低于原標準的80%,并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乙方應當服從崗位或職務調整。
(四)如有充分證據證明乙方不能勝任其崗位工作的,甲方可隨時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職務。
(五)雙方同意,乙方在受雇甲方工作期間所獲得的任何發明與發現應歸屬甲方。
第三條、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標準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每周至少休息1天)。加班加點按勞動法律規定執行。甲方因生產或工作受當地供水供電計劃調整控制時,可調整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二)依工作需要,甲方有權安排乙方一個月倒班一次(即早、中、晚輪班)。
第四條、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正常發給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五條、勞動報酬、保險與福利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底于惠州市惠城區當年度執行的最低工資標準,乙方工資由甲方于下月中旬全額發放。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為稅前工資,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由甲方代扣。
(二)乙方每月工資按計時計算:即乙方正常工作時間(每天8小時,每周5天;全年除去10天法定休假日,平均每月20.92天)。試用期 元/月。試用期滿后(或續訂合同)基本工資為 元/月。
(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四)合同期內,甲方依法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按規定比例應當由乙方每月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按月從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六條、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律與法規制定的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勞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按質完成生產和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乙方須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及技術資料,如因乙方原因泄密而造成甲方之損失,乙方須予以賠償。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被通知方應自被通知之日起5日內作出書面答復。逾期未答復的,視為被通知方同意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手續。
第八條、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及續訂。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h1] 不符合甲方要求及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有吸毒、反動、參加邪教組織以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乙方違反國家和省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或法規計劃外生育的;
6、乙方使用欺騙行為進入公司,隱瞞個人歷史或重大病史的;
7、因上述1-6項以外的原因,在不與有關國家法律、法規沖突的`條件下,甲方要求乙方辭職,并且乙方同意辭職。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10、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12、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有1、2、3、4、5、6項所述原因出現,本合同自動中止。
甲方按照第8、9、10、11、12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30日期滿時辦理解除本合同手續。
(三)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中止合同和辭退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30日期滿時辦理解除本合同手續。甲方同意的,可提前辦理。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書面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乙方由于特殊的個人原因而請求辭職的,甲方同意乙方辭職。
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法律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的,應待處理或審查完畢再行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遇第八條(二)2、3、4情形的除外。
(五)在下列情形下,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否則,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由甲方出資培訓(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培訓后為甲方服務期未滿的;
2、屬技術骨干,承擔某項重點工程的建設、改造任務或科研項目未結束的。
(六)本合同期滿或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七)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本合同手續,甲乙雙方又未及時續訂勞動合同而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視為續延本合同,甲方應當與乙方續訂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的,其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本合同期限屆滿的次日起不得少于1年;如乙方在甲方處連續工作滿20xx年以上(計于本合同期限屆滿日止),乙方要求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與乙方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甲方[h2] 經與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事實勞動關系,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要求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事實勞動關系即行解除,甲方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八)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均無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向對方表達不愿續訂勞動合同意向的,即視為甲乙雙方同意續訂本合同。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完成續簽手續。屆時,任何一方不愿辦理續簽手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相應于1個月工資(按正常生產情況下終止本合前乙方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違約金。在續訂本合同時,如乙方已在甲方處連續工作滿20xx年以上,并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與乙方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解除本合同或甲乙雙方不再續訂勞動合同而本合同終止的,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后7天內辦結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第九條、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 依法應當提前30日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有義務提前通知的一方,如需即時解除本合同或被作自動離職處理的,可用向對方支付1個月工資(按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離開甲方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做法來折抵應提前30日通知的義務。
(二) 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含乙方辭職和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被甲方作自動離職處理的情況。乙方與甲方協商一致提前解除的除外),應向甲方支付相當于1個月工資(按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離開甲方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違約金。
(三) 乙方由于違法或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嚴重過失,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 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如乙方曾被甲方出資培訓過各種技術或業務,則乙方應依法和依照約定的賠償辦法賠償甲方已支付的技術或業務培訓費(按貨幣支付憑證)。
(五) 乙方每月向甲方交存工資 %,共 元,以交足 元時為止,作為乙方的違約金儲備(每月交存金額不得超過月工資的20[h3] %)。甲方將該儲備專戶存入銀行不得挪用。如乙方無出現需要支付違約金和賠償甲方經濟損失情況,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甲方將該累存的違約金儲備及銀行利息全額歸還乙方。
第十條、利益沖突
乙方同意遵守甲方的商業道德政策和所有其他公司政策。乙方同意僅為甲方的業務和利益而勤奮工作。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從事獲取其他利益的活動,乙方為從任何其他來源取得報酬而工作,或從任何其他來源收取其他報酬的,均系違反本合同。對某一活動的批準不得視為對任何其他活動的批準。在任何時候甲方認為乙方的上述活動對乙方的工作表現或甲方的利益有不利影響時,甲方有權取消其對任何活動的批準。
第十一條、其他
(一) 乙方已認真學習或閱讀了甲方的規章制度,并清楚這些制度的內容及具體規定,承諾自覺遵守和執行。
(二)、本合同確定雙方的雇傭關系。詳細的人員使用與計劃,請參閱公司員工手冊,公司員工手冊會予以公示。
(三)、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本合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已經發布并公開得到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四)、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減去調解的時效中止時間)向惠州市惠城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五)、若爭議與甲方中止本合同或辭退乙方有關,除非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持不同意見,否則上述中止或辭退被視為有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七)、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其他條款仍充分有效。
(八)、本合同簽署中文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報惠州市惠城區勞動合同鑒證機關鑒證。擅自涂改或冒簽的無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乙方(簽名):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蓋章):
鑒證人: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2
甲方 地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通信地址 聯系電話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為 ,工作地點為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及工作地點。
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甲方于每月 日支付工資,在試用期內,支付工資 ;乙方成為正式員工后,支付的工資為底薪 + +提成。
工資支付方式:每半年付一次工資,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支付一次,以此類推。
第四條 甲方每半年對乙方進行評級,每升一級乙方工資漲300元,評經理漲1000元。
第五條 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乙方需提
前半個月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否則視為無效。甲方為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
第六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體檢、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等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執行。
第七條 乙方若對甲方有各種特殊貢獻,甲方獎勵乙方200——20xx0元,乙方若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或不遵守甲方規定,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罰款10——10000元。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進行定期崗位培訓。
第九條 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規定外的其他事項由雙方友好協商。
第十條 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涂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注:五險一金將在簽訂合同一年后按國家標準執行。
酒類提成:自身銷售10%,如招代理5%;卡類與其他成員相同。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3
林無敵同志:
您于20xx年1月起就職于本公司。現因下列第一項與第九(大寫)項情形,你與我公司20xx年1月1日簽訂的為期5年(勞動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書于20xx年3月31日解除,勞動關系同時解除。1.經當事人協商一致;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3.勞動者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4.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的;5.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6.勞動者向公司提供的個人證明材料是虛假的',或者以脅迫、乘人之危,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續訂勞動合同的。7.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8.醫療期滿后,勞動者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9.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10.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雙方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的;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請您于__20xx______年__4__月___5__日前到您所在的單位辦理離職交接手續。
特此通知
公司名稱(蓋章)
年2月26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4
日立公司(下稱公司)承認日立公司工會(下稱工會)為公司唯一的工會組織。
公司與工會尊重各自的基本權利與義務,締結如下協議并真誠地予以遵守。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職工除下述各款的人員均為工會會員:
1.課長以上以及擔任相當課長以上職務的人員。
2.從事勞動、人事、培訓以及福利工作部門的主任和負責計劃的人員。
3.從事經營信息管理調查工作部門的主任及負責計劃的人員。
4.從事訂貨記帳及營業調查工作部門的主任及擔任相同職務的人員。
5.從事會計、秘書、總務及股票工作部門的主任。
6.公司領導及各工廠廠長的秘書和司機各一人。
7.負責警衛部門的主任及組長。
8.公司與工會支部協商指定的人員。
第二條 被工會開除的人員公司原則上給予解雇。但解雇將對公司企業帶來不便時公司將與工會協商。
第三條公司制定就業規則及其他有關職工勞動條件的各項規則時,聽取工會或工會支部的意見,不制定與本協議相抵觸的條款。
第四條 公司與工會或工會支部為和平地解決一切爭議,應按第九章及第十章規定的程序,迅速地解決公司與工會、工會支部或工會會員之間出現的不滿或糾紛。
第二章 工會活動
第五條 工會、工會支部及會員的工會活動由本章規定。公司不以工會會員參加正當的工會活動為由給予不同待遇。
工會、工會支部及會員在工作時間內進行工會活動時,應充分考慮公司的意見,盡量不給公司業務帶來障礙。
第六條 工會、工會支部或會員必須在工作時間內舉行工會活動時,除下列各款外,應事先遞交書面報告,以得到公司諒解:
1.工廠工會委員和工廠申訴受理委員在處理及其調查本協議規定的申訴時,一周為8小時以內。
2.談判委員及專門談判委員出席委員會及專門委員會。
3.中央經營審議會委員及其專門委員以及工廠經營審議會及其專門委員出席審議會及專門委員會。
4.執行委員出席執行委員會。
5.評議員出席評議員會。
6.工廠委員會及其專門委員出席工廠委員會及其專門委員會。
7.其他工會支部應參加的相當于上述各款的'勞動團體的會議。
第七條 工會會員因工會活動離開公司工作時,應事先按規定的報告書通過所屬上級向公司申報。
第八條 公司允許工會有工會支部從會員中選任專門從事工會工作的脫產干部和書記。
公司對專職從事工會工作者除按第十八條細則外,按下列條款對待:
1.不支付工資。
2.不支付交通津貼。
3.可與其他工會會員同樣利用工廠衛生福利設施。
4.公司不負擔各種社會保險及養老年金基金中雇主應負擔的保險費,但如有申請,公司可為其代 辦交納保險費手續。
5.在適用有關就業規則方面,除因不從事公司業務而部分不能適用外,其余與會員相同。
6.在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7.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的基本工資的變動與會員相同。
8.專職從事工會工作期間計算連續工齡。
公司勞動合同 篇5
勞動合同簽訂以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的權利都受到法律保護,雙方都必須履行勞動合同中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合同,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合同簽訂以后,一般不得任意變更或解除,只有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或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并按照法定程序,才可以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
關于勞動合同的變更
勞動合同簽訂以后,在履行過程中,由于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變化,或者職工勞動、生活情況的變化等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原勞動合同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只限于對勞動合同中某些內容的變更,不能對勞動合同的當事人進行變更。 合同當事人的變更要通過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建立新的勞動關系的形式。 變更勞動合同與其訂立一樣,應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單方變更合同內容。
一、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條件包括:
1、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
2、企業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轉產,原來的組織仍然存在,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產方向的變化,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的某些條款與發展變化的情況不相適應,需要作出相應的修改;
3、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企業的生產任務,致使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有關產量、質量、生產條件等都發生了一定的變化,需要做出相應的修改,否則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4、由于自然災害或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約定;
5、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部分條款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相抵觸,必須修改有關條款的。
二、變更勞動合同應注意以下幾點:
1、變更勞動合同必須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進行。
2、必須遵循《勞動法》規定的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變更原則。
3、必須遵循法定程序,首先由一方當事人依法向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建議,并說明變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條款,請求對方限期答復;然后由對方當事人在限期內給予答復,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變更,或者建議再協商解決;最后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后,簽訂書面協議,雙方簽字蓋章,變更協議即行生效。
4、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時,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5、變更勞動合同后,原條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勞動合同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公司勞動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職務工種:
為維護技術市場和商業市場的秩序,明確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和離職后保守甲方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期限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離職,在離職之后 年內(自離職之日起)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履行保密義務。
二、保密的內容及范圍
1、職務成果
乙方在執行甲方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業務信息等所完成的技術成果和商業成果(包括: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方案、技術秘密和商業秘密,以下同)。其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使用或轉讓這些技術成果和商業成果。乙方則有義務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資料和采取一切必要行動,包括但不限于專利申請、商標注冊、軟件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2、非職務成果
乙方在任職期間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技術成果和商業成果(包括: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件、技術方案、技術秘密及商業秘密)。乙方主張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書面核準,認為確屬于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該成果的使用權和轉讓權;如乙方轉讓或許可使用該非職務成果,甲方享有優先受讓權。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為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或者向第三方轉讓這些成果。即使日后證明為非職務成果,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責任。
完成技術成果、商業成果的`個人有在有關成果文件上寫明自己是技術成果、商業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榮譽證書,甲方應當根據使用和轉讓該項成果所取得的收益給予乙方相應的物質獎勵。
三、保密責任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公司員工試用期合同
許多公司的崗位都是有試用期,除了公司勞動合同,那么試用期就也要有合同,下面我們就去看看公司員工試用期合同的范文,希望對您有幫助,歡迎瀏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 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
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試用期月薪為________________元。試用期滿后,并經 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a。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b。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 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c。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a。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b。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a。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b。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c。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a。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b。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c。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b。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b。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c。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勞動合同 篇7
聘請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為依法確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勞動關系,根據《勞動法》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前提下,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受聘人基本情況:
姓名:性別:文化程度:
身份證號碼:
第二條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從年月日起至月日止,試用期間,經甲方考核,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自甲方之日起,本合同予以解除。
勞動合同期屆滿即終止執行,合同期滿后,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勞動合同。
第三條工作崗位及工作條件: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自身特長,安排乙方從事崗位工作(職務說明書另訂)。為保證乙方能順利完成工作任務,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必須的生產、工作條件。工作按《勞動法》規定執行,如特殊情況須延長工作時間,甲方按《勞動法》規定給予勞動者加班報酬。
合同期內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換乙方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甲方工作安排,不得無理拒絕。乙方對工作變動不服,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訴,也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條勞動報酬:
合同期內,甲方按照國家及本單位有關規定,根據乙方崗位,按每月
元人民幣支付工資,試用期工資為正式聘用工資標準的%。如
乙方工作出色,甲方根據有關考核規定給乙方加薪,如乙方崗位變動,則按甲方崗位工資標準執行變動后的崗位工資。
甲方應每月五日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不得無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資。
根據社會經濟增長和企業發展等實際情況,如需提高工資水平,由甲方另行規定。
第五條勞保福利待遇:
在合同期內,甲方每年為乙方購買勞動保險。
如乙方在合同期間因工負傷、致殘或死亡,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余一概由乙方負責。
乙方因打架斗毆,參與違法亂紀活動致傷、致殘、致死的一切自負。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有關福利實行。
第六條勞動紀律:
在合同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甲方制訂的《》和其它,服從領導、聽從指揮,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維護甲方形象,努力做好工作。
乙方對外代表公司進行的民事活動,必須經法人代表授權方可,未經公司授權或以乙方個人名義進行的民事活動,其民事責任均由乙自行承擔。
第七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
1、員工在試用期內,經考核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失職,徇私舞弊,給公司利益造成損失數額達伍仟元以上(含)的;
3、違反《員工手冊》,符合其“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4、員工提供虛假個人學歷、職稱、等崗位要求重要材料,致使公司與其訂立勞動合同后,經公司調查證實,員工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的;
5、蓄意損害公司財產,造成不良影響的;
6、打架、斗毆造成不良影響的;
7、組織職工擅自罷工,有意制造事端的;
8、辦公時間內進行娛樂、賭博活動的;
9、改、偽造單據、證明材料的;
10、違反公司保密制度,符合保密制度中“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11、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
12、其它觸及及行政強制性規定行為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應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可解除勞動合同,并按國家勞動法給予經濟補償:
1、乙方工作中年度考核不及格的;
2、乙方不能勝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經培訓或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公司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4、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5、國家勞動法上規定的其他可以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三)乙方在合同期限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解除勞動合同:
1、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解除勞動合同雙方均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勞動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要求。
第八條違約責任:
勞動合同簽訂后,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九條勞動爭議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北京市昌平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勞動人事檔案由乙方自行寄存,甲方不負任何責任。雙方以本合同作為勞動關系建立的依據。
二)甲方根據需要可對乙方進行技術培訓,簽訂培訓合同,培訓費按培訓合同約定內容支付。
三)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和技術秘密,不得對外泄露,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乙方在甲方單位任重要崗位職務(所有財務人員、部門經理以上職務等)須與甲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一條在簽訂勞動合同前,乙方仔細閱讀、學習了甲方的《員工手冊》、《部門工作職責》,并自覺遵守。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8
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條件是什么
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條件是什么?公司一般在什么情況下才需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相信很多人對此都不是很清楚。在想要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時候,卻不知道公司是否能繼續履行。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看看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相關知識。
一、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條件
1、用人單位必須存在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
繼續履行作為承擔合同違法違約責任的一種方式,必須要有違法違約行為的存在。要強制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必須以用人單位存在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為前提。
2、必須是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現實中,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后,勞動者再回原單位工作,難免會合作不愉快,甚至有些用人單位會記恨于曾投訴過單位的勞動者,還會繼續找機會和借口再次辭退勞動者。所以有些勞動者會選擇得到適當的賠償后,不愿再回原單位工作。從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出發,繼續履行原則的適用應以勞動者提出履行要求為前提。
3、用人單位必須有條件能夠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繼續履行必須存在能夠繼續履行的客觀條件,如果由于客觀情況的變化而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則不能強制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如出現用人單位瀕臨破產、依法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銷等客觀不能履行的情況時。
二、公司違法解除合同的責任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主要是指經濟責任。經濟責任,是勞動合同當事人承擔勞動法律責任的主要形式,其主要方式有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和繼續履行。
(一)違約金。
違約金是指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約定時,依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金錢的責任形式。根據違約金的性質,違約金可分為賠償性違約金和懲罰性違約金。賠償性違約金是指旨在彌補一方因另一方違約所受到的實際損失而約定的違約金;懲罰性違約金是指對違約行為進行懲罰,數額可以大于守約方實際損失的違約金。根據國家對違約金的干預程度,違約金可為分約定違約金和法定違約金兩種。凡是以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就屬于約定違約金;由法律規定的違約金,就屬于法定違約金。原勞動部《關于企業職工流動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5號,以下簡稱《通知》)第3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這一規定確立了違約金是我國承擔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方式。20xx年 1月1日施行的《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除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和競業限制約定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這一規定對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的情形作出了具體規定,但對用人單位承擔違約金的情形并沒有作出限制。
(二)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是指一方當事人違法違約造成對方損失時,應以其相應價值的財產給予賠償。《勞動法》第98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法》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賠償損失是我國承擔勞動合同違約責任的方式。這是承擔勞動合同違法責任的主要方式。對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賠償范圍和數額計算,《勞動法》未作具體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則作出了一般性規定。筆者之所以說《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第八十七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是一般性規定,是筆者認為,對于受法律特殊保護的勞動者,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與他們的勞動合同,除應按《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賠償外,還需要按相關特殊保護的規定予以賠償。如: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于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于其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勞動者不要求履行勞動合同的,如果是在醫療期內的勞動者和“三期”內的女職工,則用人單位除支付相當于經濟補償金二倍的賠償金外,還需支付醫療期工資和“三期”工資;如果是職工和工會工作人員因參加工會活動或者履行工會法規定的職責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除支付相當于經濟補償金二倍的賠償金外,還應給予勞動者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賠償。
(三)繼續履行。
繼續履行是指違反合同的當事人不論是否已經承擔賠償金或違約金責任,都必須根據對方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夠履行的條件下,對原合同未履行的部分繼續按照要求履行。我國《勞動法》未明確規定繼續履行為承擔違反勞動合同責任的方式,20xx年1月1日施行的《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則明確規定繼續履行為用人單位承擔違反勞動合同責任的方式。需要指出的是,對繼續履行能否成為勞動者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規定不明。筆者認為,對普通勞動者的違約行為,不宜適用繼續履行的責任方式,但對用人單位提供了特殊優厚待遇或專業技術培訓并簽定了保密協議(含競業限制)或服務期協議的勞動者,能繼續履行的,可以適用繼續履行的責任方式。
公司必須在同時具備上述三個條件的時候,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缺少其中任何一個條件,公司都不能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本篇文章由小編為您整理編輯,希望能為您提供一些幫助。
公司勞動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為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如下:
1.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于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后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為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4.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6.乙方自愿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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