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動合同集合七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受聘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 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與乙方簽訂會計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實行每周工作 小時,每天工作小時的工作制度。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會計工作崗位,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工資,每月計發工資的具體日期為。
甲方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可調整乙方的工資。
乙方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
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計劃生育等假期。
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甲方單位被撤消、關閉、轉產,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 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無故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逾期 月的。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聘用合同履行期間,合同雙方的任何一方擅自違反規定解除合同的,必須負違約責任。并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基本工資額度的違約金。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按《勞動法》爭議處理的有關條款執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本合同的未及事項,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雙方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可以簽訂補充合同。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省 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號
現住址:
屬于:農業人口
非農業人口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省實施〈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細則》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遼寧省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生產(工作)任務
根據甲方企業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從事 崗位,為
工種,承擔 生產(工作)任務,合同范本《遼寧省勞動合同》。其中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為: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勞動安全保護和防護設施。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據有關政策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支付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
元。試用期滿,根據乙方的崗位、技能水平,承擔的任務等情況,定為每月
元。乙方從事的工種為全額計件工資制,經甲、乙雙方協商月工資按計件單價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為____。
(二)加班工資為每小時 元。法定節假日每小時 元。
(三)乙方從事夜班工作的.,甲方應按規定支付乙方夜餐費。
(四)按照國家及企業的有關規定,乙方應享受____等,每月計 元,津貼____元,獎金____。
五、勞動保險福利待遇以及社會養老保險均按現行有關政策執行
六、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依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有權制定廠規廠紀。
2.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及有關法規、政策,甲方有權對職工實施獎勵、處分、經濟處罰。
乙方權利
1.乙方享有與其他工人相同的主人翁地位,參加企業***管理。
2.乙方享有與其他工人相同的政治榮譽和政治待遇(入黨、入團、評選先進、模范等)。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_ _________(單位/公司)
乙方:_________ (學校/實習學生)
為共同做好學生的實習工作,明確實習學生與實習單位的責任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實習期限及工作時間
乙方(實習學生)_________到甲方實習,實習時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實習學生的實習工作時間。
二、實習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實習學生到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工作。
實習期間,甲方應安排技術人員與管理人員對實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實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實習。
三、實習工資
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按甲方現行制度確定實習學生的實習工資,月工資人民幣______元。
四、實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實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實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實習。
2.因實習學生造成實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3.乙方如有事請假,應按工作單位規定提前請假。如無故缺勤,作曠工處理。
4.節假日及實習(工作)以外的時間由乙方自由支配,乙方的一切個人行為、后果責任自負。
五、培訓
1、甲方負責乙方實習(工作)前的有關培訓,以幫助乙方進入用工單位順利實習。
2、甲方對乙方有進行職業道德、安全生產和安排上崗前培訓的義務。如需乙方從事特種作業,應經過專門培訓再上崗。
六、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實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實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實習學生患職業病、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執行。
七、合同解除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實習合同,但必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
2、乙方離職時,需依甲方的規定辦妥移交手續。
3、乙方離職手續未經核準前不得擅自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
4、實習期間,甲方如發現實習學生不符合實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實習,在為實習學生履行實習津貼支付手續后,解除本合同。
5、乙方離職后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八、乙方在已閱讀甲方的《實習生勞動合同書》的前提下簽署此協議。
九、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碼:
手機號碼:
時間: 年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旅行社負責人:
乙方: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武漢市有關勞動管理辦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各項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月日開始,至 年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一個月。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從事前臺接待及旅游顧問工作,并保證與甲方保持勞動合同關系至少半年以上。
第三條 甲方每月20日支付乙方上月工資,每月基本工資 元,試用期間每月工資為 元
第四條 甲方承諾按一定標準給予乙方提成獎勵,結算期為一個季度,即酬勞沒三個月結算并發放,具體辦法和標準另行商定。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乙方在法定假日(春節除外)照常工作,甲方應對乙方按每日基本工資3倍予以補助。
第六條 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綜合意外險,保險金額 萬元/年
第七條 乙方承諾自行繳納社會保險費,自行負擔因病,因傷等發生的醫療費用,不以任何理由想甲方提出追償要求。
第八條 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的法規,規章,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從事工種的需要,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和配置生產,工作必需的勞動工具。
第九條 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方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中的有關內容。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除視為乙方違約外,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3)被依法追究責任的。
第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應該提前七日通知乙方;(1)乙方因病或者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的;(2)甲方認為乙方工作未達到要求的;(3)甲方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九條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除視為乙方違約外,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追究。如屬甲方違約,甲方需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如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一個月的工資及結算期所以提成獎勵,乙方另需還甲方代為辦理的綜合意外保險保費。
第十五條 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期滿或者甲方破產倒閉時,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
第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內向有關勞動爭議仲裁定。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自行協商。
第二十條 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名(蓋章)乙方簽名(蓋章)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期限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工作地點:省路 號 。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為,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 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
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 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一、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實體、程序上的限定條件,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內容、形式、程序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規定即可。
若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動議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也無須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具體又可以分為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
1、預告解除
概念:即勞動者履行預告程序后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兩種情形:(1)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即時解除:
即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形。對于第一款規定的幾種情形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這種屬于即時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的情形。
注意:對于勞動者可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上述情形,勞動者無須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概要: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1、過錯性辭退
(1) 概要
即在勞動者有過錯性情形時,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沒有嚴格限制。
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若規定了符合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條款的,勞動者須支付違約金。
(2)適用情形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非過錯性辭退
(1)概要
即勞動者本人無過錯,但由于主客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后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具有嚴格的限制。
具體是指: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1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2)適用類型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注意以上每個條件之間的先后順序關系)
3、經濟性裁員
(1)概要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為降低勞動成本,改善經營管理,因經濟或技術等原因一次裁減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勞動者。
經濟性裁員具有嚴格的條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單位裁員時必須遵守規定。
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2)適用情形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裁員時應優先留用的人員
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員后重新招錄的限制
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時,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5)經濟性裁員的例外
即用人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據第40條非過錯性辭退和第41條經濟性裁員的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執 照 注 冊 號 碼辦公地址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民族出生年月文化程度籍貫 身份證(或其它有效證件)號碼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下稱: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下稱:勞動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下列的條款。
一、合同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選擇下列第 項的勞動合同類型與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20xx年xx月xx日起至 20xx年xx月xx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 (某項工作名稱)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的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變更崗位(工種)。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接受甲方的管理。
第三條 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乙方實行下列第 項的工時制。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和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必須按照規定報經當地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乙方享有國家規定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報酬
第五條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元/月。
第六條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及相關工資制度規定,同意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項工資形式(選擇√,不選×):
(一)實行崗位技能工資制:崗位工資元/月,技能工資元/月,輔助工資元/月。
(二)實行計時工資制:每月(周、日、時)元。
(三)實行計件工資制:(具體計算標準和辦法由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四)實行提成工資制:固定工資 元/月,計提標準 。
(五)實行年薪工資制:年薪工資 元,每月工作 天,每月預付 元。
(六)實行甲方現行的工資分配制度。
(七)實行其它工資制度:
第七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年薪制工資、獎金的結算日,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工資規定,執行當地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并將工資表冊保存二年以上備查。
第八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休息日、法定節假日加班的,依法給予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九條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周期,仍未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應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停工期生活費,直到恢復工作或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時止。
乙方依法享有的年休假、探親假、婚假、產假和喪假等假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政府的規定標準,或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以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終斷或轉移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疾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以及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各項待遇,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甲方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非國家強制性規定部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四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用具,建立健全生產(技術)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章、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定期和離崗時職業健康檢查,依法做好職業病的預防工作,并在公開地方提示乙方注意預防。
未經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不得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乙方應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不斷提高勞動技能,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六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迫勞動,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的無視職業安全健康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府規定及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十八條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定尚不明確的,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嚴重失職、營私舞弊、重大損害和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等情形,都可由甲方在規章制度中規定。
甲乙雙方變更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第十九條 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必須符合法定程序,違反法定程序不得解除。
除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情形外,甲方解除乙方勞動合同必須事前通知工會,對工會提出的意見,必須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條 終止勞動合同,甲方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如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原勞動合同期滿之前辦理相關手續;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即在原勞動合同期滿之日起的.三日內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第二十一條 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出具相關的書面文件或證明,原勞動合同文本由甲方保存二年以上備查。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應在法定時間內結清乙方工資,在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后,即時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并辦理相關檔案轉移手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約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的違約金 元(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的范圍),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部分仍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違反勞動合同,賠償乙方合同中斷履行期間的工資及其直接經濟損失。不能履行勞動合同的,還應向乙方支付二倍經濟補償金標準的賠償金。
甲方違反限業補償相關規定或合同約定的,乙方不受甲方的限業規定制約。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承擔的賠償責任限于以下范圍:
(一)甲方為其支付培訓費和招收錄用費用;
(二)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本合同或集體合同約定的其它賠償費用。
對生產經營(工作)、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秘密或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造成經濟損失,事先
沒有約定違約金,且具體數額難以計算的,可以合同解除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未履行的勞動合同期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不足半年的按照半個月計算。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以依法向相關調解機構提出進行調解,也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訴訟。
十、其它
第二十六條 甲方的招工簡章、規章制度和變更或補充勞動合同的書面協議書以及下列專項協議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部分如填寫的,甲乙雙方可以簽字或加蓋指印的形式加以確認)。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協商解決,如遇有與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等有關規定相抵觸的,均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一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當嚴格履行。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或委托 代理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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