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誠信承諾書集合9篇
在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中,大家都接觸過書信吧,書信是人們表達情感的一種特別方式。那要怎么寫好書信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誠信承諾書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誠信承諾書 篇1
為構建誠信經營、公平競爭的和諧市場計量環境,促進誠信計量體系建設,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本單位鄭重承諾如下:
一、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零售商品稱重計量監督管理辦法》等計量法律法規和《商業、服務業誠信計量行為規范》的有關規定。
二、建立健全和落實各項計量管理制度,對使用的計量器具進行定期維護和管理。
三、使用符合國家要求的計量器具,主動接受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周期檢定。
四、不使用非法定計量單位;不使用無檢定合格印、證或超過檢定周期以及經檢定不合格的計量器具;不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或者偽造數據;不破壞計量器具鉛(簽)封;不銷售凈含量不合格的定量包裝商品。依法接受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計量監督。
本單位將嚴格履行以上承諾,如有違反,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承諾單位:達州市xxx有限公司
20xx年02月01日
誠信承諾書 篇2
洵口小學:
我是 小學教師 ,申報聘任小高專業技術職務,現就本人參加聘任的申報材料做出如下鄭重承諾:
一、本人已認真閱讀了本年通過的撫教人字〔20xx〕09號《關于深化中小學職稱評定改革完善教師職務評聘制度的實施辦法》,對聘任方案和相關聘任規定已知曉并充分理解。
二、本人嚴格遵守聘任規定,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及所有參聘申報材料,均真實、準確、可靠,沒有偽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假報刊等不誠信行為。
三、若本人有不誠信、弄虛作假或違反聘任規定的行為,本人自愿負全部責任,接受“洵口中心小學關于對參聘小高專業技術職務過程中存在不誠信行為的.教師,取消本年度的參聘資格,自第二學年度起三年內不得參聘小高專業技術職務的規定”的處理。
四、本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自存,一份中心學校存檔。
承諾人:
二0XX年 月 日
誠信承諾書 篇3
本公司堅持誠信經營,依法納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25條“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和第56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接受稅務機關依法進行的稅務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不得拒絕、隱瞞。”之規定,我公司鄭重承諾如下:我公司在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中堅持依法納稅,所填寫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住宅類銷售明細表、房地產開發項目商鋪類銷售明細表、房地產開發項目車庫、儲藏室、地下室類銷售明細表以及所提供的全部建筑施工合同均真實、合法、有效,我公司對以上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承擔責任。如有不實,我公司愿意接受相關法律法規的處理。
年月日
誠信承諾書 篇4
為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營造誠實守信的招投標交易環境,我單位自愿加入“連云港市招投標企業誠信庫”(以下簡稱誠信庫 ),誠信庫發布的想關信息均經我單位確認無誤,對此鄭重承諾如下:
一、我單位提交并在誠信庫發布的相關信息均真實有效,提交的`材料無任何偽造、修改、假成份,材料所述內容均為本單位真實擁有,若違反本承諾一經查實,本單位愿意接受公開報、計入企業不良行為記錄,自愿退出所有在連云港市招標投標中心網正在進行的投標項目并除出誠信庫,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五十四條款規定,禁止一至三年內進入連云港市招標市場。
二、凡我單位提交至誠信庫的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業績、獲獎情況和項目經理的證書、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等,均同意在連云港市招標投標中心網上招投標平臺公示。
三、我單位在參加投標過程中嚴格遵守各項廉政制度,如有違反自愿按規定接受處罰。
四、所有企業信息(包括業績和獲獎情況等)以我單位誠信庫內信息為準,今后我單位將認真、及時維護和更新誠信庫中與我單位有關的內容,如未能及時維護和更新,將自愿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不良后果。
承諾人法定名稱(法人公章):
承諾人法定地址:連云港市新浦區朝陽中路29號
法定代表人(簽字):
誠信承諾書 篇5
為倡導誠信納稅,共建誠信社會,我單位承諾,在辦理各項涉稅事宜中將秉承善意真誠,恪守誠信原則,遵守相關稅收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法定義務,對稅收違法違章行為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承諾人:
單位法定代表人:
20xx年月 日
誠信承諾書 篇6
為營造統一開放、公平競爭、規范有序的市場環境,保障人體用藥安全,維護人民身體健康和用藥的合法權益,樹立藥店誠信守法經營形象。本藥店作出以下誠信承諾:
一、 承諾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保證經營合法、安全、有效的藥品,堅持誠信經營,不經營假劣藥等法律法規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規定的違法違規行為,不誤導群眾,自覺接受食藥監局、新聞輿論和社會公眾的監督。
二、承諾藥店嚴禁銷售的藥品和必須憑處方銷售的處方藥沒處方一律不銷售。銷售處方藥時,將處方留存備查,原處方不能留存的,以電子照片、復印等形式留存,同時留存患者的聯系電話。
三、承諾對應當登記銷售(俗稱“雙軌制”處方藥)的處方藥進行登記銷售。藥店銷售人員在充分了解顧客既往用藥情況的.基礎上,做好詳細記錄后方可銷售。
四、承諾未經執業藥師(含電子遠程審方)審核不得銷售處方藥。執業藥師不在崗或遠程審方設備損壞時,掛牌告知,并停止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
五、承諾下列兩種情形限量銷售處方藥并做好登記:一是對需要長期使用固定藥物控制和治療的慢性疾病用藥,患者可憑病歷本中的用藥醫囑量購買,并留存病歷首頁、病情診治和醫囑用藥頁復印件。該類處方藥不含國家有特別規定無處方嚴禁銷售的醫療用毒性藥品、第二類精X藥品、含特殊藥品的復方制劑等;二是對急癥、急救、緊急處理用藥,只限量銷售2次劑量的處方藥。以上情形銷售處方藥須經執業藥師審核,并填寫 “處方藥銷售登記表”,完整登記銷售處方藥的具體品種名稱、批號、數量、時間以及患者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等信息。
以上承諾本藥店如有違反,自愿接受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最嚴厲的處罰:第一次違法違規銷售處方藥,接受警告、責令改正并頂格處罰1000元罰款;第二次違法違規銷售處方藥接受停業3至7天整頓,并頂格處罰20000元罰款;第三次違法違規銷售處方藥,按情節嚴重論處,吊銷本店《藥品經營許可證》。
承諾企業(蓋章):
負責人(簽字蓋章):
20xx年 月 日
誠信承諾書 篇7
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現作出如下承諾:
一、本企業通過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填報的企業及人員信息內容是真實的。
二、本企業在截至申報之日前一年內沒有發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第22號令)第二十三條所規定的行為。
以上承諾如有虛假,本企業及本人愿意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依規做出的.處理決定。
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 ******(公章)
年 月 日
誠信承諾書 篇8
建管1203 班期末考試誠信考試承諾書
期末考試將至,為保持良好的考風考紀,創造一個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我們班級全體同學在輔導員的帶領下召開《誠信考試—從我做起》的`主題班會,認真學習了《湖北城市建設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高校學生行為準則》、《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院系學生管理實施方案》、《學生成績考核管理辦法》等有關課程考核違紀、作弊的認定和處理的規定。若有違反考試規則有關規定,自愿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努力學習,刻苦鉆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試卷,不抄襲、剽竊他人試卷。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并有抄襲現象的;不抄襲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換答案的,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的。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員老師安排。
七 、若違反考試紀律,自愿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承諾人:
誠信承諾書 篇9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檢測。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是我們每一位學生的義務。我們應該用誠信的考試構筑誠實的人生。讓我們牢記“誠實為人、誠信考試”,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
本人將嚴格遵守《XXXXXX學生考試管理辦法》,我鄭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考場規定,不出現以下違紀情況:
1、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場,未放在指定位置,且不聽監考人員勸告;
2、不按指定位置就坐,不聽從監考人員調動;
3、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者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
4、在考場喧嘩、吸煙或者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
5、未經監考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進出、離開考場;
6、擅自將試卷、答卷(含答題紙、答題卡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
7、用規定以外的筆或者紙答題或者在試卷規定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標記信息;
8、其他違反考場規則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不出現以下考試作弊現象:
1、攜帶規定以外的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材料的;
2、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的;
3、故意銷毀試卷、答卷、物證或者考試材料的';
4、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學號)等信息的;
5、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
6、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科目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7、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試卷、答題紙及草稿紙等物品在考試過程中或交卷時被他人利用,視為雙方作弊;
8、請他人**或代他人考試;
9、涂改他人試卷姓名占為己有;
10、組織、參與團伙作弊;
11、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者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我們保證認真復習,為期末考試做好充分準備。我們班全體同學承諾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誠信考試,絕不作弊。若有違反考場規則有關規定,則自愿接受有關規定的處理。
承諾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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